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范文

简介: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格式和内容,通过具体案例展示如何撰写一份符合法律规范的判决书。

<标签>案件基本情况

在<标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整个判决书的基础。以下是一个简要介绍:

被告人张某,男,1985年5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某区,住长沙市某小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8月15日被长沙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经长沙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女,1988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某区。系本案被害人。

长沙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长某检刑诉[2023]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标签>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长沙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标签>犯罪事实如下:2022年8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在长沙市某区某小区门口,因琐事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用拳头击打李某面部,致其鼻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李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标签>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诉称:<标签>民事赔偿请求如下: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事实与理由:因被告人张某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人鼻部受伤,经医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且因误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原告人的精神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标签>被告人辩称

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张某表示愿意赔偿,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标签>经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标签>犯罪事实及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致。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因伤在长沙市某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费医疗费共计人民币2万元。经法医鉴定,李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误工期限为30日,护理期限为15日,营养期限为15日。

<标签>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长沙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本院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因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院认定其经济损失如下:医疗费2万元、误工费4000元、护理费1800元、营养费750元、交通费500元,共计人民币26550元。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本院不予支持。

<标签>判决结果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被告人

明白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云律目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