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限价房上市交易政策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限价房作为政府调控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重要措施,逐渐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限价房上市交易的新政策,更是引发了广泛讨论。本文将详细介绍南宁限价房上市交易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帮助市民更好地理解并应用这一政策。
南宁限价房上市交易政策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最高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限制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南宁市自2016年起不再有新建限价房项目,目前限价房业务主要是办理已出售的存量限价房转完全产权工作。此次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存量限价房转完全产权的管理工作,满足有购买商品房需求的限价房住户及时上市交易其名下限价房。
二、上市交易条件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通知,限价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可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这一规定明确了限价房上市交易的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购房合同签订满5年,二是取得不动产权证。只有两个条件同时满足,购房人才能申请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
三、特殊情况处理
政策还考虑了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对于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购房人,如需要提前上市交易限价房,可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以不受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这一规定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关怀,有助于解决购房人在特殊情况下的困境。
此外,对于限价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因继承、赠与、离婚析产、法院判决或裁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确须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也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政策执行与监督
政策还强调了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骗购限价房的行为的严厉打击。对于这类违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责令购房人按届时同地段、同类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与限价房售价的差价缴纳价款,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注意事项
在申请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的过程中,购房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购房合同签订满5年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二是了解并遵循政策规定的缴纳价款比例和流程;三是如实提供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同时,购房人也应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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