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 工资支付规定概述
-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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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规定、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导语
在当今社会,工资支付作为劳动关系中的核心环节,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衡量用人单位管理水平和法制意识的重要标尺。特别是在安徽省,随着《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本文将深入探讨工资支付规定及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内容,以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参考与指导。
工资支付规定概述
工资支付规定,作为劳动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方式和要求。其中,按时足额支付和以货币形式支付是两大核心原则。用人单位需确保员工工资按合同约定的周期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且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经济权益,确保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报酬。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详解
安徽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工资支付的具体要求,包括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标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
在支付时间方面,安徽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节假日也能按时收到工资,保障了其基本生活需求。
在支付方式方面,安徽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可以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这一规定不仅符合现代支付趋势,还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便捷、安全的收款方式。
在支付标准方面,安徽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且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与支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加班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加班制度损害劳动者利益。
在保障措施方面,安徽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发项目及数额、实发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周期、依法扣除项目及数额等内容,并保存2年备查
- 1、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 2、财务会计制度
- 3、可以以质量不合格,拖欠农民工工资不
- 4、女职工怀孕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是否能依劳动合同里面第26和2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规定、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问答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一)
最佳答案依据《劳动法》和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规定》第三条特别指出:“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应当是所有劳动报酬,不能仅仅是基本工资。
财务会计制度 (二)
最佳答案第一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第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六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七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一条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第十二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四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 第十五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七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第十八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九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三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可以以质量不合格,拖欠农民工工资不 (三)
最佳答案可以以质量不合格,主张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拖欠工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女职工怀孕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是否能依劳动合同里面第26和2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
最佳答案计生政策规定: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国家公职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如果是企业,具体处分内容需要看单位是否有此类的规章制度必须解除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面的26和27条是关于补偿金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相信关于工资支付规定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云律目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