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五款?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五款?

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规与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优先解释顺序是指当一份合同项下的法律条款存在互斥或不一致时,受影响合同双方应如何解释条款的顺序。

法律条款有时会存在矛盾,此时,如果有关于优先解释条款的安排,应该遵循此安排,以便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的发生。

通常来说,法律条款的优先解释顺序是:合同具有更高的约束力,而法律原则和法规只具有补充的作用。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云律目网希望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五款?,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