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什么意思

仓储合同是什么意思

仓储合同是什么意思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合同,它们是我们与他人建立法律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其中,仓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从正常人类的身份出发,详细介绍仓储合同的含义、特征、主要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仓储合同的定义

仓储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的规定,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从定义上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涉及两个主要当事人:存货人和保管人。存货人需要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进行储存,并支付一定的仓储费用;而保管人则负责接收、储存并保管这些货物。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 有偿性:仓储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存货人需要支付仓储费给保管人。仓储费的具体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双务性: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义务。存货人负有交付货物和支付仓储费的义务,而保管人则负有接收、储存和保管货物的义务。

3. 诺成性: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即可生效。

4. 不要式性: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即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依赖于特定的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5. 仓单作为重要凭证: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是存货人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的凭证。保管人在接收货物后应签发仓单给存货人。

三、仓储合同的主要义务

在仓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负有以下主要义务:

1. 保管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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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收义务:保管人应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发现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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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具凭证义务:保管人应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给存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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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管义务: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仓储物,防止其毁损、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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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助义务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仓储合同。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