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坚实盾牌——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简介(约200字)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女性已成为职场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由于生理特点,女职工在工作中往往面临诸多特殊困难。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其在劳动中遇到的难题,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一规定不仅彰显了国家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高度重视,更为广大女职工撑起了一片权益保护的天空。本文将深入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探讨其在现实中的具体应用及其对女职工职场环境的影响。

#### 一、规定的基本内容与适用范围

全面覆盖,细致入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及其女职工。规定详细列举了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严禁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确保女职工的健康安全。

动态调整,与时俱进

值得注意的是,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并非一成不变。规定允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方案,对禁忌劳动范围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批准、公布。这种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了规定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 二、怀孕与生育期间的女职工保护

合理安排,人性关怀

针对怀孕女职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其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并可以经协商一致调整工作岗位。对于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则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细致关怀,有助于保障其孕期健康。

产假保障,权益落实

在产假方面,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并根据难产、多胞胎生育等情况相应增加产假时长。对于流产的女职工,也根据怀孕时间给予相应产假。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三、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哺乳时间,灵活安排

对于哺乳期女职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安排

企业产假多少天 (一)

最佳答案企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主要依据2025年最新劳动法规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确定,具体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

二、增加产假天数的情况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地方奖励假

在基础产假天数的基础上,各地还会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或相关法规提供额外的奖励假。例如:广东:增加80天奖励假,合计178天。北京:增加30天奖励假,经单位同意可再延长1~3个月,合计可达128天至更长。安徽、山东、河北:增加60天奖励假,合计158天。黑龙江、海南、福建:产假可接近6个月。西藏:产假甚至可休1年。

综上所述,企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女职工应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以便充分享受应有的产假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 (二)

最佳答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包括: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约;以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孕期内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为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等。

一、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有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3、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三、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四、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五、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女职工的工作安排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看,不能按一成不变的原则去执行,否则的话可能会造成女职工其他的安全隐患,当然也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看,比如怀孕期间不能上班的,可以选择请假休养。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4的内容有哪些? (三)

最佳答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内容有,对于单位因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对于禁忌的岗位应该要以书面通知;如果女职工在三期的期间,不能以任何的理由辞退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法》对于女职工的保护是作出了特别的规定,只要女职工在特殊的时期,那么是不能以任何的理由为难劳动者,如果从事不符合规定的工作,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部门举报,而对于单位不仅会受到处罚还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产假158天只让休98天 (四)

最佳答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的基础产假为98天,这包括产前可以休假的15天。如果难产或者生育多胞胎,产假会相应增加。此外,一些省市会出台单独的政策规定延长女性生育假期,但这需要因地域不同而异。因此,所谓的“产假158天”时,通常是在特定条件下(如难产、多胞胎、当地特殊政策等)的产假总天数。

因此,如果你没有难产或多胞胎等特殊情况,那么基础产假就是98天,公司让你休98天产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然而,如果你有难产或多胞胎等特殊情况,且按照相关规定应该享受更长的产假(如158天),但公司只让你休98天,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的。

(一)核实情况、明确当地生育假期政策规定

1. 确认当地政策:首先,核实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有些省份或直辖市为了鼓励生育,会额外增加产假天数,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第十九条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

2. 查看劳动合同:检查您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关于产假的具体条款。

3. 了解公司规定:询问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公司内部对于产假的规定,包括是否提供额外的产假福利。

(二)与公司积极沟通

1. 直接沟通:与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希望享受完整的法定及公司规定的产假权利。

2. 书面申请:如果口头沟通没有效果,可以考虑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说明自己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享受应有的假期。

(三)寻求外部帮助

1. 工会组织: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有工会,可以向工会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协调。

2.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取如何维护这些权益的专业建议。

3. 投诉渠道:如果上述方法都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热线(如12333)等方式举报违规行为。

(四)法律途径

作为最后手段,若其他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且确信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争取应得的权益。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要求,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云律目网希望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