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 2、刑法236、237条的内容是什么
- 3、刑法第236条是什么
- 4、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一)

优质回答一、刑法第236条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国家对强奸罪也是严厉打击,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上述(五)的此种加重情节,是《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生效)新增加了从重情节。
二、刑法第237条规定了两个罪名,第一、二款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第三款规定了猥亵儿童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猥亵儿童罪的定罪处罚,依照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236、237条的内容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内容是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1、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2、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236条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刑法第236条是关于强奸罪的规定。
具体法条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细解释如下: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了强奸罪的相关内容。该条款主要针对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当行为人实施这些行为时,即构成了对他人性权利的侵犯,触犯了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行为人奸淫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将以强奸论处,并且在量刑上会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犯行为,法律会给予更加严厉的制裁。特别是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如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或后果,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此条款的制定旨在保护公民的性权利,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性权利不受侵犯,对于维护社会的性道德风尚以及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是对刑法第236条的简单解释。希望通过这种直接明了的方式,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中国刑法中关于性犯罪的条款,其中刑法236条涉及强奸罪,237条涉及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
该条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以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对他人性自主权的严重侵犯,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权,更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在中国刑法中,强奸罪被视为重罪,犯罪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例如,如果甲以暴力手段强迫乙与其发生性行为,那么甲就构成了强奸罪。同样,如果甲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甲都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
该条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以及猥亵儿童的行为,都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同样侵犯了他人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尤其是对儿童的猥亵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例如,如果甲在公共场合以暴力手段强制乙进行猥亵行为,那么甲就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如果甲在公共场合侮辱妇女,使其人格受到侮辱,那么甲就构成了侮辱妇女罪。而如果甲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进行猥亵行为,那么甲就构成了猥亵儿童罪。
总的来说,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保护公民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重要法律条款。这些条款的存在,使得那些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些条款也提醒人们要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权,不得侵犯他人的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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