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罪量刑

偷税漏税罪量刑

导语:偷税漏税罪,作为破坏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本文将从偷税漏税罪的定义、量刑标准、法律责任及实际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增强公众对税法遵守的意识,促进税收法治的健全发展。

一、偷税漏税罪的定义

偷税漏税罪,在法律上通常被归为逃税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行为,即构成逃税罪,也即偷税漏税罪。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税收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

二、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

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及其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来确定。具体而言:

1. 数额较大且占比达10%:若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则构成逃税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指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

2. 数额巨大且占比30%:若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特别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达到30%及,则将面临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通常指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量刑时还需考虑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三、法律责任及处罚原则

对于偷税漏税罪的处罚,法律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一方面,对于初次犯罪且能够及时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纳税人,法律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性,甚至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另一方面,对于屡教不改、多次逃税或逃税数额特别巨大的纳税人,法律将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具体而言,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若能够及时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则可视为有悔罪表现,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若纳税人在过去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则不再享受这一豁免待遇。

如果逃税补缴可以不用坐牢吗 (一)

贡献者回答在实践当中,偷税漏税的金额是在5万元以下,那么通过补缴的方式是可以不判刑的,但是如果是多次进行偷税漏税被行政处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被追诉,如果逃税的金额占到应纳总额的10%,那么量刑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如果逃税补缴可以不用坐牢吗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漏税在五万元以下,公安机关立案前足额实缴应纳税款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四)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五)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

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逃税的金额在1万不满10万的量刑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金额在10万量刑一般是在3~7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以罚金,但一般如果金额在5万以下,如果及时补缴的话,那么是可以不被判刑的。

偷税漏税400万判几年刑 (二)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400万若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可能面临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解释如下:

1、金额与比例影响量刑:偷税漏税数额达到400万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此情形属于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设定了相应较重的刑罚,即可能面临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基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以及对税收秩序的破坏程度来确定的量刑标准,以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2、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对于偷税漏税行为,还要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如果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行为人仍然不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以及接受行政处罚,这充分表明其主观恶性较大。此时,根据法律规定,会对其加重处罚,以体现法律对恶意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同时也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稳定。

准确认定偷税漏税行为需明确以下标准,具体分析如下:

1、虚假申报: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例如,企业故意隐瞒销售收入,不在账簿上记录真实的交易情况,或者虚报成本费用,以减少应纳税额。

2、不申报纳税: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例如,税务机关多次通知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但纳税人故意拖延或拒绝申报,以逃避纳税义务。

3、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例如,纳税人在得知税务机关要进行追缴时,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隐藏起来,使税务机关难以找到可执行的财产。

4、其他手段:包括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不当操作、与关联企业进行不合理的交易以转移利润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例如,企业通过虚构与关联企业的交易,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地区或企业,以减少在本地的应纳税额。

处理偷税漏税案件需注意以下方面,具体解析如下:

1、证据收集全面:税务机关在查处偷税漏税案件时,要全面收集证据。例如,收集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合同、发票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以证明纳税人的偷税漏税行为。

2、法律适用准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例如,根据纳税人的偷税漏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行为的性质等因素,正确适用法律条款,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3、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对于情节较轻的偷税漏税行为,可以先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纳税人拒不补缴税款,或者在五年内有过逃避缴纳税款的前科,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处理偷税漏税案件时,要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例如,通过对纳税人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偷税漏税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促使他们自觉遵守税法;同时,对于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的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犯罪如何量刑 (三)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犯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对于纳税人:

如果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如果逃避的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刑期将会提升至三年七年以下,并同样会附加罚金。

对于扣缴义务人:

如果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经扣收的税款,数额较大,也将受到与纳税人相同的量刑。

重点内容:具体的刑罚执行会根据实际逃避税款的数额、对国家税收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因此,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必须慎重对待,以避免面临法律的严惩。

偷税漏税多少可以判刑 (四)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数额达到十万元且占应纳税总额10%时可能构成犯罪,具体量刑从3年以下至7年以下不等,但如果及时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首次偷税且已受行政处罚的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判刑还需考虑案件的其他情节,如是否主动投案、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否积极退缴税款等。

一、偷税罪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偷税漏税犯罪类型。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税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三、抗税罪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虚假的出口退税申报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偷税漏税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在十万元

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

经税务机关追缴后仍不补缴

2、累犯情况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

再次逃避缴纳税款达到十万元且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

3、扣缴义务人

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十万元

二、判刑标准

1、情节较轻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

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判刑还需考虑案件的其他情节,如是否主动投案、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否积极退缴税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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