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土地属于 (一)

城市的土地属于

最佳答案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属于国家所有。同时《土地管理法》第九条也指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家拥有城市土地所有权,对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可保障城市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实施,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集体所有的土地则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公民和单位可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在规定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等活动。

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 )。 (二)

最佳答案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村和城市土地的结合部,具有城乡过渡的特点。

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看,城市郊区的土地可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形式。一般来说,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城市郊区的土地则可能属于集体所有,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从土地利用的角度看,城市郊区的土地通常具有多种用途。一方面,这些土地可能用于农业生产,如种植作物、养殖等;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可能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如住宅、商业、工业等用地。此外,城市郊区还可能保留一些自然生态用地,如林地、水域等。

在土地管理和规划方面,城市郊区的土地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等多方面的需求。政府通常会制定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和政策,以指导城市郊区的土地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村和城市土地的结合部,具有城乡过渡的特点。在所有权、利用和规划等方面,都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需求,以实现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三)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土地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 房地产开发 ;农民 集体土地使用权 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 非农业建设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 土地使用证 和房产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城市郊区的土地归谁所有 (四)

最佳答案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具体情况:

1.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

3.国有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县级(含县级)公路线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国有电力、通讯,设施用地属于国家所有;

6.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云律目网关于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