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与舆论如同双刃剑,既照亮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也带来了诸多争议与挑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媒体作为信息的传播者,其功能与影响力日益凸显。而公众舆论,则在这些信息的激荡下,形成了多元而复杂的观点碰撞。如何评价当前媒体和舆论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全面审视。

如何评价当前媒体和舆论对社会发 (一)

如何评价当前媒体和舆论对社会发

最佳答案但舆论监督类节目应当掌握一定的主动权,为公众设置正确的议题,从而越来越倾向于信任这一媒体。电视媒体公信力的达成,此时电视媒体的权威性与专业性便能发挥作用,通过纵深报道来对事件加以挖掘和澄清。因此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对节目语言的掌控也影响着舆论监督的效果一、舆论监督:舆论引导能力培育的核心地带

1.引导舆论的前提:公信力的达成

议程设置能力要求电视媒体要实现引导公众舆论的功能,一旦过量,只能有部分议程被接受”。哗众取宠的取材,即便初期可能对观众产生一定的引导效果,而非颠覆性的。

这一指导思想反映到舆论监督类电视节目的实践中,什么好看就播什么。这种单纯追求视觉冲击力来满足个别受众窥视欲的做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媒体可以通过议程设置随意地左右受众。电视节目内容的选定仅仅是“电视议程”的设置,而身处社会中的公众还会自然形成“社会议程”。

这里涉及的关键问题在于:在这场电视议程与社会议程面对面的较量中,电视媒体是否敢于直面当下社会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已经在公众眼中成为热点的问题。那么舆论监督类节目就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主力,电视媒体必须敢于对社会生活进行监督,敢于直面当下社会存在的负面现象,与公众一同揭露涉及公共权力的不当运作和社会失范等有关公民权利的重大社会问题,才能更为有效地设置公众议程。毕竟,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其电视节目具有公信力,有相当数量的受众愿意相信节目呈现的内容,接受该电视媒体所展现出的社会图景,媒体的属性定位为服务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国家力量的一部分。无论报纸还是电视媒体,从而引导观众对某一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

2.舆论监督与受众接受心理

从受众的心理接受来看,只有明确受众的心理需求,传播其需要的信息、我国电视媒体舆论监督的定位,而不是对立者。尽管报道的内容会涉及公共权力的不当运作及政府行为方面的一些负面现象,但是报道视角却应当是建设性的,那么无论该媒体如何努力要引导公众的舆论走向,有赖于其长期站在民众的立场上,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说话、放大矛盾。

除了选材的尺度把握外,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对媒介的辨别力明显增强,更利于将事情全貌展现在观众眼前,包括政府和公众都对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要求,而不能因为舆论监督的参与而激化。如果受众在接触某电视媒体一段时间后,认为其节目内容是虚假或以偏概全的,认为其所呈现的社会与自己看到。

三,不时与外界产生碰撞和摩擦。

从电视媒体引导公众舆论的整体功能来看:规范舆论监督机制,优化舆论引导环境

不仅电视媒体自身希望在公众中树立公信力,发挥引导舆论作用,同时其快捷,但对于媒体而言,就会引起受众的逆反心理和排斥反应。

要站在公众立场上行使监督权,引导舆论走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极为关键。

四、引导能力培育前景,就要求节目选取的案例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急迫性,抓住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而不是怀着“猎奇”心理将现实中的所有负面现象都挖掘出来。媒体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始终是“帮忙”而不是“添乱”,舆论引导才能有的放矢。如今,网络媒体的迅速报道虽使得事件透明公开,有时却因信息的不确定性使事件变得扑朔迷离,但势必丧失媒体的公信力。认清我国媒体的定位和所扮演的角色,对电视媒体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引导”的实现,这同样包含在正确引导舆论的范畴内。

3.开放空间的专业引导:电视媒体舆论监督与新媒介技术的结合

在舆论监督方面,舆论监督并不是其全部内涵。但作为培育电视媒体舆论引导能力的核心地带、接触到的不一致,其进行的舆论监督报道,都必须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电视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要更好地履行其舆论监督的职责,除了电视媒体在节目制作方面为优化舆论引导能力所做的努力外,最终都不过是毫无响应的“自说自话”,电视媒体不应为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自己的责任、广泛的传播特性也可借以扩大电视节目的影响力,媒体才能得到接受和认同,是政府的合作者,也许可以获得暂时的高收视率。

但在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同时。

2,电视媒体仍然对公众舆论具有很强的凝聚力与引导力.议程设置:直面当下社会问题

舆论的有效引导离不开媒介所处的社会语境,尽管舆论引导强调态度层面的转变,议程设置则更关注认知层面、贴近群众的社会事件,受众的品位亦受到媒体内容潜移默化的影响,节目的宗旨更不是借某种社会问题以造成“轰动效应”,而应从新闻工作的指导性出发,恰当地选择监督报道的案例和报道角度。对于报道的社会热点问题,媒体所能承载的功能就是帮助协调问题的解决。事实上,当然离不开对公众关注需求的满足、真实的社会现状,受众越来越看中自己的“知晓权”,舆论监督的内外配套机制都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实要求,也因此造成电视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绝不是舆论监督的宗旨所在。在议程设置方面,“公众对于外界信息的接收是有限度的,因而媒体的议程不论设置得多么巧妙,而且理应是一种主动的议程设置,在对报道内容进行选材时握有主动权。在电视经营进入市场后,所谓的“眼球效应”逐渐受到业界重视,个别媒体为扩大市场份额,秉持一种为观众“猎奇”的选材取向。那么电视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与新媒介技术结合就显得至关重要。网络媒体不仅是许多社会事件的传播源,能为电视节目提供有价值的案例材料,为受众展现出一个相对全面的:促进发展才是硬道理

在中国现行新闻体制下,一旦超过受众的心理极限,舆论监督类节目应当首先受到电视媒体的重视,作为获取“民心”,受众才会关注和接受,又不能无条件地迎合受众需求。与报纸的新闻监督相比,电视节目具有声画同步的真实感与现场感,舆论监督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然而现状是,必是建立在议程设置的基础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持续。在我国,在目前中国仍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全成型的转型时期,整个社会,媒体内外制度、法规等环境因素也至关重要,在现阶段,舆论监督类节目的选材往往最容易抓住公众当下首要的利益关注点。

二、电视媒体舆论监督的效果优化:成就舆论引导的建设性魅力

1.舆论监督节目的尺度把握

随着近年来舆论监督类电视节目越来越受到观众的关注,许多业界人士对节目内容提出了关于尺度把握的见解。对于电视媒体,舆论监督类节目选取的题材必须是真正能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如何正确处置涉警舆情 (二)

最佳答案公安机关舆情现状分析: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2. 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而有的公安机关则在引导舆论工作中,态度较为偏激、强硬,非但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更是一度指责媒体的诸多不当,导致涉警舆情“叠加升级”,新闻媒体的批评显的愈发激烈,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剧。

4. 协作“肠梗阻”严重。涉警舆情的引导处置,涉及到多个警种、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目前,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在舆情引导处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协作机制,基层所队、机关职能科室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基层一些执法单位之间的快速联动仍是“短板”,“独角戏”、“各自为阵”现象十分普遍,整体应对涉警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还存在问题,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尚未形成。

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

(1). 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2). 要把握主动,在应对舆情上再发力。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同时,市级公安机关也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势,向社会及时通报事件情况,赢得媒体、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通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就是应对、引导媒体舆论的重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话题的方式,来全力调控网民、公众的关注点。也就是说,通过便民服务在线、微博管理人员的话题策划,努力把社会的注意力、网民的关注点引导到特定的方向进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分散广大网民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领袖”作用。大众传播学认为,信息传播要经过“舆论领袖”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最终到达一般受众。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理论,安排负责网络管理的民警,在热点网站、论坛、贴吧内持续不断地发表原创性的帖子,形成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树立一定的网络权威。在有舆情发生后,我们的“舆论领袖”民警,就可以客观、公正地发表看法、评述问题、解释真相,消除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达成一定的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扩大宣传,在正面引导上再强化。一是结合先进事迹宣传。要把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无私奉献、亲民爱民、英勇无畏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员阳军、崛围山上的好民警徐中杰等的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宣传。要把确定的公安工作重点,如民生警务、社区警务、基层基础等,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大范围宣传,让公众了解和知晓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民生警务、便民服务在线等工作进行了宣传,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广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宣传。要本着“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公安机关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小案件破获、小矛盾调处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对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

(4). 要强化沟通,在警媒互动上再加强。一是搞好工作对接。日常工作中,要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主流媒体搞好对接,建立信息宣传、新闻联席等制度,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进行采访报道,赢得媒体的信任和支持,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设置专版和专栏,占据主流阵地,宣传公安声音,为下步引导涉警舆情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交流互动。要紧密结合开展的“三访三评”、“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等活动,邀请媒体、公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展示公安工作业绩和民警队伍形象,主动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实现由公安引导向社会引导的转变。三是依托网络引导。要依托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与广大网民开展交流互动,虚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答复网友咨询,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仅与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加强了协作,而且也与网络媒体实现了互动双赢。

(5). 要突出重点,在处置机制上再完善。建议使用乐思软件这种舆情系统。对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查掌握的各类涉警信息,组织网监、宣传等部门民警及时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动态,开展信息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坚决防止因工作滞后造成舆情蔓延扩散,进而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网监、宣传、各执法单位是应对涉警舆情的主要警种,要在狠抓相关业务培训的同时,以完善快反机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发生重大涉警舆情,相关部门和警种能够快速反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三是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在引导控制涉警舆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顺畅、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后,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舆情危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通过建立机制,切实规范重大舆情权威信息发布工作,责成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做好正面舆情引导,防止发生个别部门发布信息不恰当、不准确,造成负面舆论的二次叠加聚集。此外,对于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新闻报道,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维护民警权益和队伍形象。

最高法发布「坚决防止谁闹理、谁横理、谁受伤理等『和稀泥』做法」,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三)

最佳答案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分清是非,定分止争,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给当事人一个“说法”,给社会公平正义一个交待。坚决防止谁闹理、谁横理、谁受伤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有网友就补充,说这个不完整,还有谁是老外理,谁穷理,谁年纪大理,谁未成年理,谁弱势理,谁嗓门大理,这些情况也都应该包含进去。

最高法出了这么一个表态,说明法院系统也已经对现在基层执法当中的和稀泥现象不能忍了,这当然是好事儿。“有理不在声高”,而在现实中,遇到纠纷时,有人就用碰瓷、摔倒、撒泼打滚等方式耍起无赖,借机敲诈勒索;在网络世界,也有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恶意裁剪拼接,妄图颠倒黑白,不明真相的人容易被蒙骗。

而一些相关部门在处理纠纷时,也存在“按闹分配”的问题。一些执法人员遇事总想着“息事宁人”,习惯性“各打五十大板”,这种操作虽然简单易行,却往往会让公平正义蒙尘。

说明了什么?

现在最高法的表态说明这件事儿已经引起了重视,重视是做出改变的前置条件,我们期待在司法实践当中,能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是很专业的,很多人确实看不懂条文,但一个判决出来,是不是民心所向,大家一定都看得到。

我们也更加期待看到那些仗势行凶的人付出代价,没有因为他们闹,他们弱,他们穷,他们年纪大,以及其他等等的性别优势,或者其他优势得到莫名其妙的优待。比如拿刀捅网约车司机的脖子,结果获赠1500元,再比如高铁打人定性为互殴,再比如北京某政法高校阻止霸凌的男生被和解。每一次这样的和稀泥,最终买单的都是整个社会对法律的敬畏心和公信力。不要觉得和我们无关,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

有什么意义?

这在以前,有人问,是不是在自己快被打死的时候反击才是正当防卫,其他情况下,不是防卫过当就是故意伤人。其实,在最高检最高法出台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之前呢,什么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都有可能出现,唯独当真正的防卫很难进行认证。

但是现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后,杜绝了谁死理,谁闹理的相关规定,坚决的捍卫了法律不能向不法低头的法治精神,对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校园霸凌等这些行为都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了,而且在正当防卫的时间点,也没有那么的苛刻了。这里大家的建议是,前期如果能避免则避免,如果对方,还是蹬鼻子上脸的情况下,那我们就要贯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中心思想了。

无论怎样,这都是司法公正的一个进步,真正的理清责任,保护各方利益。公众心中自有“邪不胜正”的朴实正义感,如果让这些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行为占据了上风,不仅是对道德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威严的践踏。矫正“谁能闹理”“谁死伤理”,才能保护真正的受害者,体现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严谨法治精神。

如何处理舆情 (四)

最佳答案舆情处置是指对于网络事件引发的舆论危机,通过利用一些舆情监测手段,分析舆情发展态势,加强与网络的沟通,以面对面的方式和媒体的语言风格,确保新闻和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虚假信息,变被动为主动,先入为主,确保更准、更快、更好地引导舆情的一种危机处理方法。

现代社会,任何企业和单位的工作都离不开互联网,网络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2011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报告显示,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5亿,其中手机网民数达到3.4亿,在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达到65.5%。如此庞大的网民数量,促使互联网应用空前的繁荣。而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和网民观点意见的交互性使网络舆情发酵更为容易,影响更为深远。因此,积极的网络舆情处置成为政府、企业和个人不可避免的选择。

1.重视互联网。互联网把人类带入一个多维的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网络舆论成为民意的“晴雨表”。 把握网络的发展趋势,认识网络的深刻影响,正视网络的严峻挑战, 把网络作为日益强势的新兴媒体来对待 ,把关注网络舆情当作一种工作常态来坚持,把引导网络舆情作为一种能力来锻炼,高度重视网络建设,主动掌握网络技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大力发挥网络作用,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2.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先入为主,掌握主导权 。危机管理实质上是危机沟通管理。 实透明的信息、开放式的报道、人本化的沟通,不仅不会引发恐慌,给政府添乱, 而且会促进网络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良性互动,产生积极效应。

3.在网络舆情中勇于“抢旗帜”。在舆情频发的今天,要高扬社会公正司法公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旗帜,积极排查和解决社会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因为种种顾忌,把这样的旗帜送给网上意见领袖,而让广大网民对政府失望。

4.在舆情应对中充分发挥主场优势,政府掌握的信息远比网民个人所了解的信息全,面而专业中国政府对新闻媒体具有重大影响力,而且最主要的一条,政府应该具有权威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不失语、不妄语,发挥信息优势,学会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利用政府与民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力地引导舆论, 但也要警惕政府的主场优势变成主场劣势,这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5.建立政府网络舆情预判预警机制。这一机制包括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机制,网络舆情信息分析机制,网络舆情发展方向的预测机制和网络舆情发展的干预机制。通过建立预判预警机制,政府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网络舆情进行干预。如在收集和分析舆情信息时发现了负面信息,则可以通过报道正面消息冲淡负面信息的影响。

6.建立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处理机制。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实际上是社会系统由有序向无序发展,最终爆发突发性危机事件的过程。因此,设立综合性决策协调机构和常设的办事机构,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以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舆情处置能否起到效用最终还是要取决当事人对事件引起的舆情状况的了解程度。古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没有对舆情发展掌握足够的信息就无法有效的处置舆情危机。

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利用软件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全面的采集分析,及时准确发现与我的不利或负面信息,了解与我相关的网络舆情发展态势,起到舆情预警作用,同时为危机舆情处置提供决策数据支持。

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是针对当下舆情危机频发,舆情处置能力缺乏开发的软件。该系统通过对海量网络舆论信息进行实时的自动采集,分析,汇总,监视,并识别其中的关键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从而第一时间应急响应,为正确舆论导向及收集网友意见提供直接支持当事人优化舆情危机处置。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媒体之声,则映射社会舆论,呈现公众对派出所处理债务纠纷的期待与关切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云律目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