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一)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贡献者回答死刑立即执行由谁负责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处和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这一命令的执行则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给原审(一审)人民法院来完成。当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他们必须在7日内完成执行。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该条款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需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若无故意犯罪,缓期执行期满后应予以减刑。这一流程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然而,如果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经查证属实后,需执行死刑的,这一决定将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未执行死刑的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将重新计算,并需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样的法律程序确保了死刑执行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同时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死刑立即执行是当天执行吗,死刑执行后会怎么处理? (二)

贡献者回答死刑有两种执行方式,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执行有两年的考验期,死刑立即执行则需要立即执行。那么,死刑立即执行多久开始执行,执行后会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执行死刑后会怎么处理?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艳艳律师解答: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李艳艳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学、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受聘为福田区特邀调解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结业证等。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等

执行死刑是立即执行吗 (三)

贡献者回答死刑不一定是立即执行。如果是被宣告为死刑缓期执行的,会有两年的考验期,如果是宣告死刑立即执行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会被执行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如下:

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死刑的条件如下:

(1)犯毒情节恶烈,一般在50g的;

(2)杀人情节恶烈;

(3)强奸情节恶烈;

(4)臣额贪污情节恶烈;

(5)团伙头目及团伙人造叛国恶烈;

(6)教唆导致重大死亡及经济损失情况恶烈;

(7)放火造成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情节恶烈;

(8)投毒造成重大死亡情节恶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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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是当天执行吗,犯人最多能活几天? (四)

贡献者回答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指宣判的当天就执行,宣判以后,死刑犯到底还能活多久呢?下面,用两个真实的例子告诉你。当然,每个地方每个案情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也没办法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

一般不会说立即执行

如果说在地方法院被判处死刑的,那么一般不会说立即执行,而是会说成某某某犯什么罪情节恶劣等等,然后就是根据刑法某些条款,最终判处嫌疑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非法所得或者罚款等等,要不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等,地方法院不会判决说立即执行,立即执行是最高法院才能有的。

因为地方法院判决死刑,是不允许立即执行的,这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为了防止案件里面存在问题,所以地方判决完死刑,需要把案件的所有资料证据送到最高法院,让最高法院审核,只有最高法院审核同意执行了,那么地方法院就会安排在七天之内对死刑犯进行死刑的执行。

最高法院审核要多久呢,这个并没有绝对的时间,有的敏感案件半个月一个月就审核完成,有的案件三四个月才完成,有的案件复杂的甚至几年都没有消息,这些都是很正常的,所以在地方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不会有说立马拉出去枪决的,现在是这样的,过去严打的时候或者一些特殊的时期就有可能不一样。

死刑判决生效后,并不是马上执行,后边还有一个最高法院的复核程序

死刑判决生效后,最高院会排除一个三人小组,对死刑判决进行最后的核准。核准一般要调阅所有卷宗,和公检法办案人员、死刑被告人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有疑点要进行排除,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没有任何疑点和问题,则核准死刑。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核准死刑的时间,短的在一个月左右,长的要数年之久。死刑核准以后,最高法院会向原判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死刑命令应当在接到后七日内执行。执行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会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决定执行时间,但是执行时间必须在接到命令的七日内。所以说,判处死刑后,被告人还有一个月至数年的生命期限,死刑核准以后,就只剩不到七天的活命时间了。

现在都是地方判决结果,然后还要等最高法院对案件的审核,同意执行才可以,而如果说是最高法院判决的死刑犯,那么所谓的立即执行,也就是七天以内进行,至于具体是哪一天就不知道了,反正最长不超过七天时间,这种情况下死刑犯也就只有七天的活命时间,地方审判的,那么死刑犯要等一段时间,死的不会太快,甚至一些案件还有翻盘改判的可能性。

能多活多久,这个要看案件在最高法院审核里面,对于案件本身的判决合理性,如果发现一些案件本身存在瑕疵或者不完整,那么案件的判决就有可能会被发回调查重审,如果说量刑非常合适,那么就会很快出结果,犯人也不用等太久,半个月到几个月都有可能,长的甚至有好几年的都不奇怪,没有准确的时间,最高法院同意死刑,那么犯人就只能活不超过七天。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从一审法院接到死刑命令之日起,死刑犯最多可以活七天。但是,司法实践是复杂的,因为执行死刑还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比如执行法官需要联络临场监督检察官,及时通知装备处向上级机关领取执行死刑所需注射药剂,告知法警、法医、车队等人员确定执行死刑时间等,还要适时通知死刑犯亲属会见,并提前给死刑犯宣判等。

所以七日的执行期限确实比较紧张。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所以很多法院都是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带队执行,由执行法官具体负责,由法医、法警具体执行死刑。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6罪犯同日执行死刑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云律目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