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判几年 (一)

吃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判几年

吃一级保护动物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如果当事人非法捕杀一级保护动物的话,那么就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比如蜂猴、熊猴、金丝猴、马来熊、大熊猫、云豹、雪豹等等

吃一级保护动物不会被判刑,但如果非法狩猎一级保护动物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犯非法狩猎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会被判处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保护动物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杀害大熊猫判刑多久 (二)

杀害大熊猫的判刑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可能面临长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若犯罪情节严重,将处以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将处以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

除了刑事责任,杀害大熊猫的犯罪者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失和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吃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会被判几年 (三)

我们知道对于国家的重点保护动物是不可以随意杀戮的,因为是违法的,而且还会危害到整个地球。那么如果保护动物会被判几年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吃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会被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注意问题

(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比如蜂猴、熊猴、金丝猴、马来熊、大熊猫、云-豹、雪-豹等等。

(二)非法猎捕、杀害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41条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定性

对于只是伤害、虐待或者不加节制的喂食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具有非法猎捕、杀害的故意行为,一般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通说认为,这些野生动物同动物园里的机械设备或者动物房舍一样,都属于财物。比如北京西城区“刘某故意伤害动物案”[1],刘某为了证实熊的嗅觉与分辨东西能力,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熊的身上和嘴里,致使3只黑熊、1只马熊和1只棕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残害。该事件发生以后,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于刑事处罚。

(四)实施本罪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处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构成刑法第114条或者第115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本罪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五)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非法猎捕、杀害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行为对象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猎捕或者杀害的动物不是国家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由于缺乏必要的认识确实误捕或者误杀珍贵动物的,一般不宜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六)处罚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和第3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通过我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吃保护动物的行为是会被判刑的,法律上是一种禁止的行为,所以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是犯罪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快饿死了遇到一只熊猫,为了活命把熊猫吃了,那算犯法吗? (四)

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写到了如果非法捕猎、非法杀害珍贵的濒危野生动物的时候,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就要处以相应的处罚。如果一个人快要饿死的时候看到一只大熊猫,并且把它杀了吃了,我觉得这种情况之下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人在饥饿的时候可以吃其他的东西,例如树叶,例如草根,例如其他的动物,蛇或者鸟等,不一定非要吃熊猫。我觉得人在饥饿的时候不一定非要吃熊猫,有熊猫出没的地方肯定还会有其他的东西,例如树叶,例如水源,例如树根等。

当饥饿的时候可以吃这些东西补充能量,而且一些森林里面还会有一些蛇,还有一些昆虫等,这些东西也是可以吃的,不一定非要吃熊猫。

况且你怎么证明你吃熊猫是为了活命,三为了缓解饥饿而不是为了解馋呢?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没办法求证的,所以你吃的熊猫的行为就是犯法的。

二、你吃了熊猫就是非法杀害熊猫,就要负法律的责任。非法捕猎,非法杀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罪就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你在饥饿的情况下吃了熊猫,这是没有经过法律允许的,也就是非法的。

既然是非法的行为就要负刑事责任,不可能因为你为了充饥把熊猫吃了就免除你的刑事责任。不过这种情况是一种特殊情况,可能情节不会很严重,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量的轻一点。

只有经过国家允许捕猎、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才是合法的,没有经过允许杀害熊猫的任何行为都是非法的,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吃死熊猫肉犯法吗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