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在服役期间,不幸在监狱中突然离世,这是一件极为严肃且需要妥善处理的事件。监狱管理部门会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第一时间通知死者家属,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报告。关于尸体的处理,绝非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随意抛入江河喂鱼或是暴尸荒野。实际上,这一切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旨在尊重逝者,维护家属的权益,并确保整个处理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人犯服役期间突然死亡在监狱怎么处理?尸体抛江喂鱼还是暴尸荒野?? (一)

人犯服役期间突然死亡在监狱怎么处理?尸体抛江喂鱼还是暴尸荒野??

不会的,通常是火化。

首先,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该立即通知罪犯的家人,不仅如此,还要按照法律程序,通知检察院,监督罪犯死亡是否存在违法。通知法院,为了程序问题。

1、罪犯因病死亡,要作出医疗鉴定。检察院负责监督,如果对医疗鉴定有疑问,可以重新进行鉴定。不仅如此,罪犯家属也会拿到鉴定报告,如果认为鉴定报告有问题,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重新申请鉴定。

2、罪犯非正常死亡,这个问题就严重了,检察院会立即介入。即使监狱已经出具了鉴定报告,检察院依然要对罪犯的死因进行检验鉴定。

综合来说,罪犯在监狱死亡,一定会检验死因,毕竟罪犯的生命也是生命,要给家属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服刑人员在服刑中突然死亡如何赔偿 (二)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据此,你在当地找劳动工伤方面的律师咨询并考虑具体赔偿数额为宜。

犯人在服刑期间突发脑淤血致死,家属可以要求赔偿吗? (三)

首先,服刑人员在监狱劳动时突发脑出血死亡,这属于已经调查完成的结论。

其中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服刑人员是在监狱安排的劳动期间死亡;第二、服刑人员的死亡原因是突发脑出血,而且没有其他外因,也就是以下七种非工伤的情况:

(一)自杀或自残;

(二)打架斗殴;

(三)酗酒;

(四)违反监规纪律;

(五)犯罪;

(六)蓄意违章或故意损坏生产工具;

(七)经监狱确认不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行为。

也就是说,假如服刑人员是在监狱安排的劳动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而且经过调查核实,这种疾病没有其他人为诱因,以及可以归因的第三方因素。那么可以认定服刑人员的死亡属于工伤,按照法律规定,监狱需要承担跟普通用工单位一样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所有开支。

根据《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罪犯因工死亡的,由监狱负责处理丧葬事宜,丧葬费用由监狱负担。

罪犯因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相当于48个月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根据供养人数,酌情增发,增发数额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罪犯因工死亡,监狱最多负责3名亲属参加丧葬的食宿、交通费。

但现实情况中,基本上不会出现这种结果,因为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可能比普通老百姓更受关注,出现突发性致死疾病的概率也更低。

首先,服刑人员在判决后,监狱会对其进行收押前体检,一旦发现重大疾病,都不会收押,要么退回看守所,要么保外就医。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型罪犯,并且配备医疗人员对其提供相应治疗工作。

实际上在看守所羁押这个阶段,就会对人犯进行健康评估,那种重大疾病或者有死亡隐患的,直接就被看守所拒绝了,不太可能进入监狱这个环节。

而且有病并且必须收押的人犯,通常情况也不会允许其参加劳动,一来害怕传染给其他人,二来就是避免出现突然死亡的情况。

要知道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其他人权还是不受影响的。哪怕是死刑犯,你都不能让他们在执行前死亡,严格来说即时在去刑场的路上突发疾病,也需要对其进行抢救,除非是那种突然致死的大病,神仙也救不了的情况。

真正在监狱系统工作的人都知道,别看那些人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平时出了什么事情通知家属都躲得远远的,大部分死刑犯都是走得了无牵挂,根本没有家属对他们有任何眷念。

可一旦突然死在监狱或者看守所了,好家伙一准蹦出来一大群孝子贤孙,哭天抹泪的找管理部门要说法。这玩意儿就是你活着的时候是个累赘,死了就可能会产生经济效益,这种事情对于监狱管理方来说,是绝对要各种防范的。

我国现在已经实施了《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处理规定 》,其中对于服刑人员的死亡及责任归属都有详细的规定,服刑人员一旦死亡,监狱第一时间就会投入彻底调查,将所有监控调出,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形成完整的死亡结论后,再通知检察院和死者家属。

检察院有权利提出异议,并可以决定对死者进行尸检,告知死者家属并要求其签字确认,如果家属拒绝签字,不影响尸检。最后的尸检结果家属如果反对并且要求重新鉴定,假如重新鉴定的结论一致,鉴定的费用由家属自行承担。

说白了,只要调查出来的死亡原因跟监狱无关,那么就不存在工伤和国家赔偿。而能够得出这种结论的概率,比中彩票还低。

犯人在监狱死亡后,家属要求做尸检,那么首次尸检费用应该由谁付? (四)

由公安机关承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

第八十四条鉴定费用由公安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扩展资料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死者的死亡时间,可通过其家属和知情群众容易弄明由的,不需要专门的推断。但是,在无名尸体、江河中的浮尸、杀人碎尸、杀人移尸以及其他死亡时间不明的案件中,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便往往能为分析罪犯作案的时间、确定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罪犯转狱10多天后突然死亡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云律目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