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就不用坐牢。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允许犯罪嫌疑人在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暂时不被羁押,等待法院的最终审判。但这仅仅是一种暂时的状态,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责任的免除。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并判处刑罚,那么该人仍然需要服刑。因此,取保候审只是法律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要坐牢。
取保候审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一)

答关于取保候审后是否需要坐牢的问题,两者并没有互证关系,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要坐牢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2、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
取保候审,是指办案机关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员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传讯被取保候审人的,应当制作法律文书,并向被取保候审人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诉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和保释有什么区别 (二)
答取保候审和保释的区别:
1、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使其不被羁押在看守所或拘留所中,而是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到家中等候审查、审判。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轻微犯罪或不构成逃避、毁灭证据等危险的案件,对于案情严重、逃跑风险较高的案件一般不适用。
2、保释:保释是指在审判阶段,法院决定对被告人进行保释的措施,使其在案件审理期间暂时获得自由。保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人出庭参加审判,并且不对证据收集、案情调查产生影响。保释的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由法院根据案情综合考虑而定,通常需要保证被告人不会逃跑、不会妨碍证人作证、不会继续犯罪等。
取保候审和保释都是法律程序,但两者有着不同的意图和执行方式。取保候审是指在被控犯罪但尚未被判罪时,被允许保持自由,但必须遵守一系列限制和条件。而保释则是指在交纳一定金额的保释金后,被控犯罪的人可以暂时获得自由,直到接受审判为止。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取保候审通常不需要支付保释金,而保释则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释金。这些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被告在接受审判前不会逃跑,并且遵守法律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综上所述:
取保候审和保释虽然都是确保被告在接受审判前不会逃跑,并且遵守法律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方式上有所不同。取保候审通常不需要支付保释金,而保释则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释金。这些程序的存在,有利于平衡被告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确保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派出所直接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三)
答派出所直接取保候审意味着暂时不需要拘留或者逮捕,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已经没事了,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最终确定有没有罪,要等案件侦查结束,如果需要依法起诉的,要等到法院判决。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没有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等,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然后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一定是不用判刑,要根据判决来决定。
一、 关于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才能够被取保候审,否则警方也怕你跑了。
二、 取保候审的流程
首先如果想进行取保候审的话,是一定要提出申请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其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一共有三个,分别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三方会做出相应的核实,如果同意了的话,就可以让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但如果不同意的话,需要告明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综上所述,想要取保候审的话,是一定要满足相关条件的,否则是不能取保候审的,而且取保候审也不意味着不用坐牢了,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个暂缓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公安局主动取保说明什么 (四)
答说明主要涉及到的罪行不是很严重。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因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是不需要被拘留,人生自由相对来说不会被绝对的限制。但是至于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的话,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联性。
法律分析:说明主要涉及到的罪行不是很严重。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因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是不需要被拘留,人生自由相对来说不会被绝对的限制。但是至于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的话,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联性。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取保候审,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