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女主播和签约公司因提成打官司,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 2、315晚会曝男运营冒充“女主播”专骗粉丝大哥,涉事公司受到了什么惩罚?
- 3、传媒公司主播合同纠纷是刑事案件嘛?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女主播和签约公司因提成打官司,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今年4月份的时候,这个案件法院就作出了判决,该盐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向受害人小雪提成款358310元及相关利息,法院同时驳回盐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这样的结果挺好,但是这个好只是暂时的,因为后面又发现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法官发现小雪与该公司均存在逃税的行为。这样的瓜我想是很多大众愿意吃到的,但却是他们两者的永远的伤痛。
主播界兴起以后,这样的主播与公司打官司的案件就是比较多的,就好比娱乐圈里面是不是就会出现艺人与公司出现矛盾而打官司,看来这两个行业相似之处还是比较多的。我们知道一个人一个团队在这些行业里是很少见到的,这些人的背后都是有相应的公司的。这些公司可以给他们工作,给他们资源和包装他们,但这些都是要自己付出的代价的。有利益的地方一般就会有纠纷,在这里也不另外,公司没有给到主播相应的报酬,那么主播势必会站出来抵抗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因为站在高处不会轻易地妥协,所以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而这样的问题一般都会经公处理。殊不知这次处理反而处理出了大麻烦,自己的小麻烦解决了,真的大麻烦才出来。
偷税漏税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这个已经涉及到了法律问题。而且这样的行为是要被处罚的,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坐牢和进行比较大数额的赔偿,其实赔偿是小事,但坐牢就是大事了,那这个公司也是很不幸的。这让我想起的娱乐圈某明星的偷税事件,也是被不小心说出来的。看来他们都有共同的特征,那就是都是不小心的,但是这个不小心却是相当讽刺的。
这就是所谓的,人不能干坏事,因为只要干了总有一天都是会暴露出来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公众人物来讲,这样的问题就是一个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就会引爆炸弹,炸得自己粉身碎骨。
315晚会曝男运营冒充“女主播”专骗粉丝大哥,涉事公司受到了什么惩罚? (二)
贡献者回答暂时没有作出惩罚,目前只是曝光了这些公司有违法行为,估计未来几天会被行政处罚。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1900多家直播运营公司,这些公司里面20%曾出现过经营异常,4%遭受过行政处罚。目前曝光的公司名叫聚享互娱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号称全国十强直播工会。公司内有3000多名艺人,各个平台加起来开了2000多个直播间。公司里面的每一个艺人都有1对1指导,并且配有直播运营。
一、这些公司如何冒充主播骗粉丝。
男运营冒充女主播的身份,一个一个与那些刷过礼物的粉丝私下聊天,目的就是让这些粉丝继续给直播间刷礼物。当粉丝遇到了困难,男运营还会嘘寒问暖去关心对方,人与狗都能够日久生情,更何况与自己聊天的还是个美女,众多不知情的粉丝很快陷入其中。当女主播线上与其他主播PK时,粉丝就会不断掏钱打赏,直播间叫大哥,私下叫老公,让粉丝们迷失了自我。
二、对于这种直播乱象行为,我有何看法?
传媒公司主播合同纠纷是刑事案件嘛? (三)
贡献者回答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是不用判刑的,因为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不会涉及判刑的;但是如果合同一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会判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传媒公司诈骗主播怎么判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