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没收财产、罚金与罚款是三种截然不同的处罚措施。没收财产指的是将犯罪人违法所得的财物或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罚金则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而罚款则更多应用于行政领域,是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或组织的经济处罚。此外,退赃款通常指犯罪人退还其违法所得,而罚金则是额外的经济惩罚,两者在法律后果和执行上具有不同的意义和程序。
- 1、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三者的区别
- 2、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三者的区别 (一)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一、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三者的区别是什么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二、罚金与没收财产先执行哪个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三、刑法关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上有关罚金和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应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刑法中对罚金和没收财产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执行一般都是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后进行的。在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来认定,结合法律上对该犯罪事实的处罚标准进行,避免出现判处罚金不准或者错判误判的行为。罚金与没收财产都属于财产刑,但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罚款是行政处罚,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处罚的金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 (二)
最佳答案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
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判刑的情况是非常多的,一般也会被要求判处罚金,罚金的数目有大有小,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力偿还的,那么下面为大家分享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
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1
法律分析:退还赃款和罚金是不一样的。退还赃款是为了追回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并非为了惩戒,而是本就应当追回。而罚金则是为了惩戒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既要让犯罪嫌疑人返还赃款,也要判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交了罚金有必要退赃款吗
交了罚金也有必要退赃款吗。罚金和赃款不是一回事。积极退还赃款 ,对于刑事部分的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主动积极的配合公检法追回或者退回赃款,挽回损失把损害减小法官会考虑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而罚金法院根据罪名依据法律规定判处的,是强制缴纳的,和退赃与否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罚金和退赃哪个重要
1、当被告人面临既要求退赃、要被判处罚金,而被告人财产不足以执行时,优先执行退赃,这时退赃比罚金更重要。
2、在贪污受贿案件中,《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将“积极退赃”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全面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在贪污受贿犯罪中显著扩大了其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范围。在此种情况下,退赃更为重要。
3、在量刑上考虑是,退赃更为重要。法律依据:《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的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2
一、不退赃款影响减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可以不退赃只交罚金吗?
在涉及一些经济犯罪的时候,所犯罪的客体金额被统称为赃款,在警方办案之后赃款是会在计算时候备案的,那么要是犯罪分子可以不退赃只交罚金吗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罚金与退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可见,罚金是刑罚附加刑种类之一。而退赃是对违法所得的一种处理方式,不属于刑罚种类。对于退赃,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从可以看出,退赃与罚金不是选择关系,对于法院判决罚金的同时,仍然可以要求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赔。
三、不退赃款法院会如何?
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在刑事方面,假如不退,就不会考虑嫌疑人具有悔过表现,判决不会从轻。在民事方面,假如是刑附民法官可以判决民事裁决要求限期退,若非刑附民被害人也可以民事诉讼要求下达民事裁决。
退赃款和罚金的关系3
不退赃款只交罚金可以吗
可以不退赃款只交罚金。退赃不是法定的刑事处罚,与罚金不是选择关系,对于法院判决罚金的同时,仍然可以要求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警方办案之后赃款是会在计算时候备案的,一般都会要求退赃,主动退赃的还可以减轻刑罚。
只交罚金不退赃减刑吗
是不减刑的。如果自己所得到的赃款这个时候不上交的话,那么到时候法院会进行强制缴纳,如果自己还不交可能就会涉及到拒不执行罪,甚至是更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先交罚金可以缓刑吗
先交罚金的不一定都是缓刑,而且缓刑跟罚金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联系。判缓刑不是说是要以判罚金为必要的条件,而有些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也有可能还附带的有罚金的这种附加刑。罚金都是在法庭最终宣判以后依法缴纳的,缓刑也有着一定的适用条件,与罚金无关。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在刑法修正案八,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