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定性)正当防卫定性标准是什么

(正当防卫的定性)正当防卫定性标准是什么

### 正当防卫定性的法律依据与实践标准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自卫行为的权利,其定性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以及司法公正的体现。本文将从正当防卫的定性标准出发,结合相关法律依据与实践案例,详细探讨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条件。####

正当防卫的定性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定性需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标准:- 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指的是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进行反击,原则上属于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需要注意的是,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采取防卫行为,则构成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为起点,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时,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主观条件:

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即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人的防卫行为不能是出于报复或故意伤害的目的。- 对象条件:

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进行。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限度条件: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构成防卫过当。必要限度一般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对于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实践案例解析

以最高院发布的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为例,如汪天佑正当防卫案,该案准确把握了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汪天佑在面对燕某某、赵某等人非法侵入住宅并实施不法侵害时,随手拿起摩托车减震器进行防卫,致对方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判决体现了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准确认定,以及对防卫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再如盛春平正当防卫案,该案在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上提供了重要参考。盛春平在面临传销组织成员的非法拘禁和暴力威胁时,持刀自卫,划伤并致一人死亡。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主要基于不法侵害的现实性、紧迫性以及防卫行为的必要性。####

总结

正当防卫的定性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客观存在、防卫行为的适时性、防卫意图的正当性、防卫对象的准确性以及防卫行为的适度性。在司法实践中,应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适用条件,既要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防卫权的滥用,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正当防卫的定性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云律目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