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和老公离婚后房子协议归我,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公的名字,贷? (一)

你好,和老公离婚后房子协议归我,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公的名字,贷?

贡献者回答您好,这里要明确以下几点:

1、您和您前夫离婚后房子协议归您,请问这个协议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有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口头形式基本无效,因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

2、如果是书面协议,请尽快完成过户。至于房贷,可以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详细说明情况,公积金贷款和部分银行支持更改还款信息,法律规定如下:

(1)、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

3、如果银行不支持更改还款信息,可将前夫用于还贷的银行卡要来保存(另附补充协议说明此事),每月自己往里打款还贷。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房产证是男方名字,这房子男人有权卖吗? (二)

贡献者回答你好,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所有的话,就算房产证是男方名字,该房产权属以判决为准。判决生效时,女方就获得产权了。房产证与判决不一致的,以判决为准。房子归女方,男方是无权处分该房产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那么女方对房产是有所有权的。内部对产权约定与登记备案的权属不一致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果男方处分的房产,是无权处分。如果买房善意取得该房产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如果买方是恶意的,女方可以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要回房产。如果买方是善意的,但是最终未能买到房产的,买房有权向男方主张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望回答有所帮助。

对于房子协议离婚房产证上有男方名字,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