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二、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 三、总结
多个答案解析导航: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制定与目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
租赁原则与要求
房屋租赁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出租人应确保房屋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出租违法建筑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且须在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如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不符合条件的房屋等,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此外,租赁备案不仅有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住房公积金提取、学位分配等切身利益。
二、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出售条件与程序
公有住房的出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包括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且产权需清晰无纠纷。出售前需对房屋进行评估定价,确保售价合理。购房者需符合购房资格,如本地户籍、年龄要求等,并与产权单位签订出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购房者支付购房款项后,双方将共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权益保障与监管
公有住房出售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购房者的权益保障,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产权。同时,加强对出售行为的监管,包括审核出售条件、监督出售程序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此外,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上市出售,也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如《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等。
特殊规定与处罚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在上市出售时,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无不宜出售的情形等。对于违规上市出售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同时,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等也有明确规定。
三、总结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我国房屋租赁和公有住房出售的法规体系。这些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房屋租赁和购房者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处罚。
- 1、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什么是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 2、西安公房如何交易?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
- 3、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买卖吗
- 4、公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的相关问答
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什么是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一)
贡献者回答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及自管公房定义
答案: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自管公房则是单位或个人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对这两种公房的管理办法有所不同,但都涉及房屋的使用、维护、租赁、出售等方面的规定。
解释:
直管公房,即直接由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的公有住房。这类房屋通常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以保障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和使用。直管公房的管理办法通常包括房屋分配、租赁标准、维修责任、转让规定等内容,旨在确保公房能够公平、有序地服务于广大公众。
自管公房则是由单位或个人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这种管理方式通常出现在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自管公房的管理办法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单位或个人的实际需求来制定。但由于涉及到公共资源的管理,自管公房在使用、分配、维护等方面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不论是直管公房还是自管公房,其管理办法的核心都是确保公有住房的公平、高效利用,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并实现对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不同的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就是对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基本解释,希望能够帮助您理解这两种公有住房管理方式及其管理办法。
西安公房如何交易?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很多城市现在都有公房的存在,而现在购买房屋的人也越来越多的关注起这种房屋类型,所以大家都想了解一下关于公房交易的问题,我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西安公房如何交易,西安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希望大家看过以后能够了解。
很多城市现在都有公房的存在,而现在购 买房 屋的人也越来越多的关注起这种房屋类型,所以大家都想了解一下关于公房交易的问题,我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西安公房如何交易,西安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希望大家看过以后能够了解。
西安公房如何交易?
1、住房 承租人 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权属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审核的《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办理 购房 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 房屋维修基金 。
4、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 税费 或 保证金 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 房地产权证 。
5、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 物业管理 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西安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
1、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权属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可以是房屋出租人。
2、承租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 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3、不得出租的房屋: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 产权证书 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被鉴定为 危险房屋 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4、预租商品房,应当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并依法取得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
5、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房屋租赁合同 的示范文本,供租赁当事人参照使用;其中,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可以使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不得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不得将预购的商品房预租。
上边的内容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安公房如何交易,西安公房管理条例是什么,公房交易是需要准备证件材料的,一般按照上面的流程来办理就可以的,因为我们购买房屋的时候必须实地看房。因为此类 房产 一般 房龄 较长,内部管道和线路陈旧,必须亲自试过。
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买卖吗 (三)
贡献者回答公有住房承租人不可以买卖。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因此,承租人没有权利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
虽然承租人不可以对公有住房进行买卖,但可以在经过出租人同意后将其转租给他人。建设部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表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表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目前我国公有住房出售是有很多条件限制的,目前尚没有关于公有住房买卖的一般性规定。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公有住房。
公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四)
贡献者回答目前尚没有一般性规定。公房即公有住房,指的是国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拥有产权的房屋。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公房买卖国家做了很多政策和法律规定。
公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公有住房买卖有很多限制条件,但是目前尚没有一般性规定。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公有住房。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公有房屋买卖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才可办理所有权登记。出售公有房屋所得价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出售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公有房屋出售给外国人的,应当符合涉外房屋买卖的有关规定。
公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手续有以下几个步骤,如下:
1.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交易部门在1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3.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4.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公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信息,欢迎点击云律目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