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现任县长是谁? (一)

贡献者回答周毛春目前担任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的县长一职。他在2021年正式接任这一职务,此前曾担任多个重要岗位,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
周毛春上任以来,都昌县在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积极推动产业升级,改善投资环境,努力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他也注重环境保护,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
作为县长,周毛春深感责任重大。他致力于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他的领导下,都昌县正朝着更加美好的未来迈进。
在教育方面,周毛春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升教师待遇,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此外,周毛春还十分关注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就业、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他推动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如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加快公租房建设等,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交通方面,周毛春积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境。他加快了县内公路、桥梁等重点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交通便利程度,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周毛春将继续带领全县人民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都昌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和谐的家园而不懈奋斗。
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吧。
一、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今年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44778元以下。
(3)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建设管理单位参照《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二、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去年全市开工建设了17212套公租房,目前稳步推进。而根据我省新规,从2012年开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包括新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就业、创业人员,九江公租房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我市“因地制宜”更加灵活的政策正在修改之中,不少望房兴叹的“夹心层”有望住进政府工程的“幸福里”。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只要在九江就业创业,就能在九江安居乐业”的目标,我市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优先保障,各项目部高度重视,狠抓施工进度。目前,市本级7100套中学院路项目1300套有8栋750套主体已封顶,2栋156套建至六层,2栋156套建至二层,其余在基础施工;庐山大道项目2600套中有6栋840套主体封顶,7栋980建至三层,其余780套在基础施工;濂溪大道南侧项目1000套、莲花镇妙智村项目2200套都在基础施工。
而在县(市、区)建设的10112套中,主体竣工的有武宁200套、永修179套、星子203套、湖口200套、九江开发区4000套、德安100套;修水建设任务1430套,其中政府建设100套建至九层,企业1330套主体竣工;都昌建设任务1000套中一期500套主体竣工,二期500套建至四层;瑞昌建设任务200套建至五层;彭泽建设任务200套建至三层。庐山区2400套中企业建559套已完工,新港镇临港新城政府建项目4栋288套主体竣工,其余在基础施工;姑塘镇滨湖新城政府建项目899套建一层和基础施工。
据悉,目前我市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合同期满退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在3年期满后,也可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但购买的公租房不能出租、转让、赠予等交易,可以继承、抵押。今后,我市将根据按需建设原则,参照当地需保障对象的数量和结合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情况,逐年制订计划实施建设,并对不同收入的租赁对象实行差别化租金。
杭州住房公积金在江西都昌县能贷款吗 (三)
贡献者回答可以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都昌租房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云律目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