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超审限算不算程序严重违法行为? (一)

优质回答超审限不算程序严重违法行为,但是属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如果存在超审限情形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来说,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审理过程中超出限制,经认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造成不公,可以要求驳回上诉或者行使抗辩权,不算严重违法行为但是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存在超审限算不算程序严重违法行为?
超审限算程序违规,但不构成严重违法。无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还是行政诉讼法,都对审限作出了规定。之所以规定审限是因为如果案件不能有效率的解决的话,正义就无法实现。一般情况来说,案件的审理若超出审限,则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追加或者变更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补充侦查、补充、追加或者变更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就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实务中对于变更、追加,检察院需要撤回原书,重新,审理期限只能从检察院再次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在人民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
二、民事案件一审审限是多长时间?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超审限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并非主观故意或者造成当事人严重不公,可不算做严重违法行为,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依法进行申请延期的,通常情况下由于案情复杂等原因人民法院超过法定审限结案,需要另当别论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刑事案件追加起诉的法律依据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追加起诉的司法解释就是检察院发现案件中存在遗嘱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根据最新的证据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的,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追加为了起诉对象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1、被追加的被告是否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3、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第四百二十五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检察院变更起诉书后法院如何依法处理 (三)
优质回答若检察院进行更换起诉书,可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之要求。
在法院宣布裁决前,如检察院发现有未被纳入案件或同案犯的行为被忽视,即使无需额外搜查和补充证明材料,只要需补充和扩大起诉范围,便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法官故意遗漏法律什么罪 (四)
优质回答法官故意遗漏证据违法,涉嫌枉法裁判罪。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别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法官可通过以下部门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除此外,还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
综上所述:我们在法律实务中是可以对不称职的法官进行投诉的,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义务。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云律目网关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