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 (一)

最佳答案古代惩罚女囚的10大酷刑排行榜; 1.古代惩罚女犯的十大酷刑之一——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用来惩罚勾结奸夫谋杀丈夫的妇女的刑具。据《二十四史演义》记载,明末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块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人吊起来放在木柱顶上,让木柱戳进阴道,再放开,让女人的身体倒下去,直到木柱“从口鼻中出来,日方断气”。 据史料记载,木驴的样式很多,由于当地的制造技术水平,大致可以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种。很简单,但它只是一根圆木,下面有四条腿,像长凳一样。不同的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圆形的;在第二个“凳面”中间,有一根两寸多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竖着,象征着驴的器官,这就是为什么这种刑具叫“木驴”。
女囚被判砍头后,被剥去全部衣服和裤子,压在一只木驴上。关键是把一根木棍插进女囚的下体。当然,一个女犯人要挣扎,就要用四个大钉子把自己的两条大腿钉在一只木驴上,然后四个大男人抬着木驴游街。游行队伍前面,锣鼓喧天。之所以一定要用锣鼓,绝不是没有好的锣鼓,而是一定要和县令之行的“敲锣开道”不同。 在逛大街的过程中,也要用到刺。也就是《水浒传》写的“混棍”拍了一下女囚的背,让她喊一句“我是谋杀我丈夫的奸妇。看看我会怎么样!”这是中国传统的酷刑,专门用来对付“出轨”“弑夫”的女人。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和男权社会对“不听话的女人”的残酷摧残。
所谓“复合型”,可能是传统的“手提”木驴经过科技发展和精密的木制机械制造技术后的技术改进:复合型木驴有一个空肚子、四条“驴腿”和各种木制车轮。当女囚犯在街上行走时,她们不是被人抬着走,而是被身后的人推着走。关键是木轮上连接着一个“刹车杆”,刹车杆上连接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上连接着一根象征着驴的器官的木棍。所以,如果木驴往前推,木棒可下拉伸。通常,女囚犯没有被带到刑场。因为棍棒砸碎了他们的内脏,他们已经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NO2。古代惩罚女犯的十大酷刑之二杖
在古代社会,女人是绝对不能沦为女囚的,但是一旦沦为女囚,就会在课堂上被人轻推,也就是打屁股。然后脱了裤子上街游行,称之为卖肉。在监狱里被监狱老板玩弄强奸更是家常便饭。 鞭笞是中国古代最广泛使用的刑罚。有的朝代规定鞭笞杖的刑罚是杖的屁股,也就是打屁股。如果女人犯罪需要藤条,那也是藤条臀。宋元时期规定脱下衣服接受杖礼。
在执行处罚裁决书的当天,原告事先挑选了一些亲戚朋友,一起到法院,称为“观战”。他们还收买了首席刽子手,并在行刑过程中对受刑妇女百般虐待。首席官员非常擅长这项工作。他们的腿以挖芋头、挖菱角、切葫芦、剥菱角出名。有时县令上庭前,庭长脱下被告女子的裤子以示寡恩,然后拉到门后街上,这叫“卖肉”。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女性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回去后就自杀了。还有一个 妇女受到侮辱,有些当场被杀。明朝嘉靖年间,浙江巡抚胡宗宪因犯罪被捕,押解到北京。他的妻子和女儿都在杭州被抓,所以受到了侮辱。泥巴女裸打的做法越来越多。已故学者俞樾写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县令年轻力壮,有轻有重,最喜欢谈桃色新闻。他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发现有和闺房有关的东西,就故意牵扯进来,定义为通奸,然后对女方进行裸体。他常对人说,“刑法明文规定,妇女犯罪要受刑罚,‘强奸犯脱其衣服,其余罪由他的衣服单独决定,犯罪的妇女要受奖赏’。拄拐的时候,打胯。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当然,脱衣服就是脱裤子。”别人不能和他争论,他却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因贪污被执行死刑,家产尽失,妻子沦为妓女。有人说这是他裸女职员的报应。
清代裸女的恶性例子更多。乾隆年间,平阳县令朱乐在任期间制作了特制的厚枷棒,经常对犯人施以严刑,对通奸案件也从不放松。有一次,一个妓女被审问,长官被命令用一根棍子脱掉她的衣服,并被要求把棍子的头刺进妓女的下部。朱得意地说,看你怎么接待客人。 据记载,自唐宋明清以来,对女囚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它们如下:鞭打,鞭打,给予死亡,禁闭。这些惩罚让人感到恐惧。从这些刑罚可以看出古代女性的地位有多低。牛鞭惩罚
第三。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354-354。 古代对女性囚犯施加的一种酷刑。鞭刑是捏犯人手指的惩罚,所以也叫鞭刑。唐、宋、明、清时期,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人进行刑讯逼供。
鞭刑是古代对女犯人施行的一种酷刑。“Cuffing”是捏犯人手指的刑罚,所以也叫“Cuffing”。唐、宋、明、清时期,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人进行刑讯逼供。 古代对女性囚犯施加的一种酷刑。“Cuffing”是捏犯人手指的刑罚,所以也叫“Cuffing”。唐、宋、明、清时期,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人进行刑讯逼供。
古语有云“十指折回心”,也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一个女人的手受伤了或者残废了,对女人的伤害会很大。 旧时代咬手指的刑具。沈邦《宛署杂记经费上》:“指弹六,连绳价七分。”卷19,:“沈春被严刑拷打,林家人也指指点点。他们都否认了,一个个都坦白了。”:“大清律强调酷刑,使用的刑罚有杖、镣铐、椽子、脚镣、捏棍、鞭指、压膝、问话等。世界上极其残忍的。”
第四名。古代惩罚女犯的十大酷刑之四——幽闭恐惧症 对女囚的阉割始于秦汉。也就是用木槌击打女性腹部,人为造成子宫脱垂,对通奸者来说是一种折磨。
幽闭恐惧症:始于中国奴隶社会的对女囚的阉割,最早记载于《初刻拍案惊奇》年。这是一项鲜为人知的“技术”!王,阿明人,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中提到了这种方法的操作:“用木槌击打女子的胸腹部,即若有物落而关其户,则只能小便,但人道绝不会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幽闭症。至于什么器官掉了,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都不能从根本上切断性交。我 《幽闭恐怖症》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宫赦疑人,罚六百,罪念。”孔安国注:“宫,淫乱,男宫刑,女幽闭,二次死刑。”孔英达把“幽闭症”解释为“幽闭恐惧症”,意思是“被关在宫里,无法出去”。可见“幽闭症”一词的原意是将女性长期禁闭在密室中,使其不再有机会接触男性。实际上是扼杀了女方自身的客观性功能。据考证,幽闭、宫刑最初是用来惩罚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即“女子通奸,不得出宫;夫好色,削其势。”传:“不以仁义为友的男女,必遭宫刑。”长期坐月子,性功能被抑制,虽然很痛苦,但比起阉割割除生殖器,其残酷性显然要轻得多。后世真正对女性执行幽闭刑的时候,并没有像古代那样简单的囚禁女性。
“用木槌打女人的胸腹部,就是有东西掉下来,关了人家,就不撒尿了,人性绝不会被利用。这是幽闭恐惧症。今女患阴腐,有些事封闭,甚至露之,谓之烂葫芦,终其一生与夫同榻。”清代楚人谈幽闭恐惧症,介绍的方法与徐叔丕“掐筋”的做法不同。他认为“捏”就是用木槌敲打女人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就会有东西落在女方体内,堵住她的阴道,让她的下半身只能排尿,不能性交。这与患有阴道腐烂的妇女的情况相同。它被称为幽闭恐惧症,因为它关闭了阴道。 综上所述,“幽闭症”就是人为造成的子宫脱垂,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发明的,要么是从患者身上,要么是从制服动物身上。
5.古代对女囚的十大酷刑刑——裸刑 在中国古代,女人的裸刑整天被流氓小孩看着。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被人偷窥自己的裸体通常被视为一种耻辱,当然女人的裸体更忌讳暴露。女性的裸体不是作为一种人类的美而被欣赏,而是作为一种性对象来窥视、消费和发泄。中国女性地位一向低下,犯死罪的女性更是被世人所不齿。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最卑鄙、最肮脏的刑罚就是对妇女的裸刑。 “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开始以裸体为耻。裸刑不仅夺去了犯人的生命,也贬低了他的身份,侮辱了他的人格,尤其是女囚被脱光衣服后,还起到了额外的羞辱作用。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知道这种方式,并能使女囚受到社会的普遍嘲笑。在从商朝就形成了“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女囚的社会评价呢?
中国女性地位一向低下,犯死罪的女性更是被世人所不齿。所以,赤裸裸地处决他们,并不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反而往往会被政府和人民所接受。北魏孝文帝首次在刑法中明确禁止“裸刑”。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很可怕。这条尊重人权的法律,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然后历代还在用裸刑。 为什么中国古代统治者喜欢对女囚进行裸刑?事实上,统治阶级对于一般刑事犯罪如何处决女囚并不太在意,有时甚至会表现出一些善意以避免其受辱,但当面对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囚时,就另当别论了。在女性地位一向较低的中国,能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绝对是政治号召力强或者在军队中领导能力突出的人,在民间有很高的声望。简单地处决他们并不会影响他们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可能引起人们对他们的同情。因此,对于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女囚在民众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是决定对她们实施何种惩罚的核心。裸刑,涉及到中国人潜意识中最忌讳的“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他们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导人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隋女英雄陈硕珍于唐高宗永辉四年十月领导起义,自称“文嘉皇帝”。它真的是陈硕当地人崇拜的对象。崔在她被处决时当众羞辱了她,所以她被肢解了,只是为了破坏她的形象清朝嘉庆年间,南龙布依族反清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了布依族起义,称为囊仙。于嘉庆二年正月起事,农历七月被处死时才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据说欧美人很好奇一个女侠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蛊惑人心的本领,想亲眼看看她的真面目,于是处决了黄莲圣母,然后把她的尸体浸泡在药水里,再运到欧美各国当玩物,放在博物馆里供人观赏。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最卑鄙、最肮脏的刑罚就是对妇女的裸刑。“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开始以裸体为耻。裸刑不仅夺去了犯人的生命,也贬低了他的身份,侮辱了他的人格,尤其是女囚被脱光衣服后,还起到了额外的羞辱作用。自古以来,很多女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第六名。古代惩罚女犯的十种酷刑之六:——外阴挖 古代女性遭受的五种离奇“阉割”之一。
挖阴,顾名思义就是割掉生殖器。割了生殖器的男人,在“蚕房”待一个月,就会痊愈;然而,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涉及身体的许多重要器官。在古代落后的医疗条件下,这种刑罚极其残酷,被折磨的妇女往往因流血过多而死亡。此外,《碣石剩谈》年,王夫之还说“去瓶之筋,如制马之貘,必灭欲”。这种方法破坏性更小,操作更复杂,恐怕没有“熟练熟练”的技巧是做不到的。 古代惩罚女囚的十种刑具中的第七种
古代女性遭受的五种离奇“阉割”之一。 12“俏”应该是指女性下半身。这种木制的噘嘴是用来破坏女性生殖器的,其恶毒程度可想而知。
汉景帝年间,广川王刘曲和他的皇后,阳城的赵信,将陶王青肢解,王青被逼下井而死。赵鑫不觉得冤,把尸体捞出来,“在阴凉处”。即便如此对于死人来说,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忍程度不亚于对男人的阉割。 第八名。古代对女囚十大酷刑刑之八:刑
古代适用于妇女犯罪的一种刑罚。体罚后,如酷刑,折磨等。他们被护送到政府或边境军营,他们是serv 在古代,有特殊地位的罪人被给予毒酒、剑、丝、绳,自缢而死。女人给的多是锦缎,历代都有。
第十名。古代对女囚的十大刑具:—— 农历新年是一种对肢解的惩罚,即涉及切割和分离身体的四肢。拍摄于清末的照片,展现了“八刀”的真实行刑。八刀刑,刽子手用一筐编了号的尖刀:第一刀,割胸;第二刀,割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把手臂切到手肘;第六刀第七刀,把小腿砍到膝盖;第八刀,瘦肉头。这是清朝末年的惯例,被肢解的尸体被放在篮子里,头颅被无限期地公开展示。是对肢解的一种惩罚,即包括切割和分离身体的四肢。拍摄于清末的照片,展现了“八刀”的真实行刑。八刀刑,刽子手用一筐编了号的尖刀:第一刀,割胸;第二刀,割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把手臂切到手肘;第六刀第七刀,把小腿砍到膝盖;第八刀,瘦肉头。这是清朝末年的惯例,被肢解的尸体被放在篮子里,头颅被无限期地公开展示。
从元朝入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主要用于惩治三种罪行:密谋弑君罪:大暴动罪、叛国罪、谋皇位罪。 常见罪行:孩子谋杀父母,弟弟谋杀哥哥,妻子谋杀丈夫,奴隶谋杀主人。
残忍、不人道罪:将他人的肢体活活切断;杀害同一家庭三人的;组织团伙制造恐怖。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到各种内外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改革传统弊政。光绪三十一年,修律大臣沈家本要求删除灵芝等重刑,清廷下令“永久删除灵芝,斩首,杀尸”。从此,农历新年这一年的非人酷刑从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斩首。
切完第一刀,屠夫的手在换刀。刺痛让他在木桩上拼命挣扎。看他身后的双手,就能明白,对于意志力很强的人来说,内心的绝望呻吟远比肉体的痛苦强烈。
古人流放女囚往返数千里,为何衙役们却争着押送? (二)
最佳答案说到押送犯人,水浒传想来大家一定都看过,水浒中有很多押送犯人的场面,比如林冲被刺配沧州,武松发配孟州,就是把犯了法的犯人从一个地方押送到边疆等偏远的地方去服役充军等,途中为防止犯人逃跑,政府会派官差一路押解护送犯人到目的地,押送犯人通常一名罪犯由两名衙役押送,犯人一路要披枷带锁,衙役虽无需带枷,但和犯人一样,都必须步行到边关,忍受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折磨。
押送目的都是当时极为偏远的地区,好像宋朝时网红流放点沧州、海南等,明朝多为云贵地区,清朝则是宁古塔,这些地方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偏远,人烟稀少,来回大都数都是需要几个月乃至半年之久,古代的交通又极为不便,没有火车飞机大轮船,这一路上就像“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般。
在很多人看来这的确是件苦差事,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可是现实却恰恰相反,古代押送犯人其实是件挺受欢迎的事,可算是个肥差,有很多衙役都会争着去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押送犯人“油水很大”!
古代的衙役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衙门里的各种体力活就先不说,还要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抓捕逃犯,县太爷家里的私事也经常要劳烦衙役,而衙役获得的回报却与付出的劳力根本不成正比。压抑属于古代衙门中的最底层,收入极其微薄,每天几文钱的收入,一年也就几两的收入,养家糊口都难,所以对于一些有好处的差事,衙役们自然都不会拒绝。
押送犯人虽然要经历一些长途跋涉之苦,但却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最直接的好处就是金钱,看过水浒就知道,很多犯人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少受些苦,通常会给衙役一些报酬,用钱贿赂负责押解的衙役,让衙役一路上对犯人好点,犯人的亲属会给衙役一些好处,或者这些犯人本身就很有钱会给衙役一些金银货物,而这些报酬通常比衙役在衙门里的工资要高很多。
如果碰到家里比较有钱的犯人,那就更舒服了,一些有钱的家属为让犯人少受点罪,甚至会打点好犯人一路的行程,出门用马车,不用步行跋涉,到了比较繁华的城镇,住客栈,喝好酒,吃好菜好肉,伙食不知道要好多少,这就相当于一趟免费的旅游,比呆在衙门里的待遇要好得多。
不仅免了衙门里乱七八糟的体力活,还被好吃好喝招待,还有更多的收入,而且出门在外,不用受衙门里条条框框的约束,是相对自由很多的,虽然要忍受些奔波之苦,但相比而言利要远远大于弊,衙役们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押送犯人也是一件肥差啊!
总的来说,押解犯人这门差事虽然看着很苦, 但其中的好处也是很多的,起码比呆在衙门里要强得多。在衙门里被捕头、县太爷呼来喝去还不如押送犯人。
在押送路上两个衙役押着一个披枷带锁的犯人,危险系数很低,不用冒着生命危险追捕逃犯,并能得到平日里根本没有的不少的额外收入,一路伙食也挺好,不受衙门拘束,自由,而且时间也很长,唯一可能要忍忍的就是跑路的幸苦,孰轻孰重衙役们不会分不清,所以这门差事是很受衙役欢迎的。
衙役和监狱典狱官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一个苦差事,可是实际上却是一个肥差,你想在监狱里面犯人想要过得好一点不就就要像衙役一样“贿赂”典狱官,家里有钱的上下打点打点监狱里犯人的生活会好过不少。
在衙役押送犯人之时也是需要打点一二,这小小的“贿赂”可能就抵得上小衙役的一年的俸禄。谁不想既轻松又能赚到钱呢?
死刑犯在行刑前会得到800元现金,这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三)
最佳答案刑罚执行前,监狱会给死囚发放800元,用于“火化、安葬等”。及执行后的安置费用。对于被判处“立即执行死刑”的人,“国家”财政要“拨付资金”,资金数额根据国家财政状况和消费水平确定。最后收到金额的人是执法机关即执行死刑的公安行政机关。
是安置费用根据网上的说法,这是真的,但真相如何不得而知。据说不一定是800元,没有统一规定,犯人可以选择收不收。对于已经被“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国家”财政要“适当”,根据国家财政状况和消费水平确定数额。最后付款的是“执法机关”,即“被处决犯人关押的公安管理机关”。但是本款不适用于出售酒类或香烟等日常用品。它用于“火葬、埋葬等和执行后的安置费用。
死刑的子弹钱由家人支付以前是700元,但800元是近几年的分配额!简而言之,所有这些钱都必须花在被处决的囚犯身上。没有“腐败、挪用等”。开枪的成本比较低,而且执行子弹需要家属出钱,一般是5块钱,不是钱的多少,只是为了给家属一个严重的警告,希望他们能报出警告。
一般在执行死刑前,监狱会破例给予每人800元。更何况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监狱为什么会发这800块钱。即将执行死刑的死刑犯可以使用这笔钱。送给家人或狱警,让他们在外面买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算是离开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了。
为了给被处决的犯人最后一点尊严事实上,国家这样做是为了给死囚留下最后一点尊严。每一个犯人被捕后,他们都会后悔监狱的改造,但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最终还是要付出代价。毕竟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触犯法律,要遵守法律不要做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古代木驴是什么酷刑 (四)
最佳答案古代木驴是一种用于惩罚或处决女囚的残酷刑具。以下是关于古代木驴刑具的详细解释:
设计形状:木驴通常设计成一辆马车的形状,由木头制成。其内部固定着一个或多个女囚犯,使囚犯的身体某个部分暴露在外,如脚部或外阴部。
使用方式:女囚犯被绑在木驴形状的框架内后,可能会用木楔或其他物品刺激她的身体暴露部位,以达到增加痛苦和折磨的目的。
地域和历史差异:木驴刑具的使用方式可能因地域和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一些地区,它可能被用于执行死刑,有时还会配合火刑等方式使用。
争议性:木驴刑具显然是一种极其残酷和不人道的刑罚方式,对受刑者的身心摧残极大,因此备受争议。
总结:古代木驴刑具是一种用于惩罚或处决女囚的残酷手段,其设计和使用方式都体现了对女性的极大不公和身心摧残。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女囚犯注射死刑过程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云律目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