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案件中,原告的身影显得格外坚定,他带着对公正的执着,将法律的诉求提上了法庭的日程。此案中,除了原告之外,还牵涉到两位被告——甲与乙。令人瞩目的是,乙原本是甲在法律纠纷中的代理人,他们的关系曾基于信任与合作。然而,世事无常,如今却站在了对立面。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而直接,他要求乙与甲一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场围绕权利与义务、信任与背叛的法庭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 1、一审案件中有一个原告,两个被告甲和乙,乙是甲的原代理人.原告起诉要求乙与甲一
- 2、一件案子可不可以在审理完毕后,增家一个被告在另外一个法院再次以相同理由起诉。
- 3、原告同意调解,两个被告中,一个同意调解,另一个不同意,怎么办?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一审案件中有一个原告,两个被告甲和乙,乙是甲的原代理人.原告起诉要求乙与甲一 (一)

答您好。请问甲和乙的关系是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吗,还是代理其他民事行为的代理人?法律上的代理有很多……如果两个人不是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则他们都是本案的当事人,是共同被告的话,不可以代理。
目测这个应该是一个民事案件。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在二审期间,上诉一方为上诉人,没有上诉一方为被上诉人,都上诉了都为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若原审中必要共同被告人的其中一个上诉了,另一个人,如果上诉的内容涉及了他的权利和义务,这个人要被追为共同上诉人的,如果不涉及他的权利和义务的话,他的诉讼地位会在二审中按原审列明。这个是旧的民事诉讼法,现在新的民事诉讼法可能要大修,就像新刑诉一样修,所以如果新出台了新法,请关注新法。
如果甲和乙是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则,可以代理二审的。
一件案子可不可以在审理完毕后,增家一个被告在另外一个法院再次以相同理由起诉。 (二)
答不可以的,增加被告后重新起诉,但可能可以另行起诉那个新的被告,但根据相同理由重新起诉,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一事不再理,自己放弃追究的后果,必须要由自己负责。
法律分析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可发回重审;对违反程序的如违反回避制度、审判公开、审判组织不合法等应发回重审。对于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法院在开完庭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是可行的。一些案件的审理是需要更加高级的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如果事先不知道情况,在所在地进行案件的审理,如果发现不在管辖的范围内的话,当地的检察院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已送至可以审理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同意调解,两个被告中,一个同意调解,另一个不同意,怎么办? (三)
答原告和甲,不可以绕开乙单独调解,因为调解要求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和解,即调解无效。而题目中甲乙双方共同作为被告方,需要一起参与同原告之间的调解,也不存在题目中说的,原告对甲撤诉,而让被告乙单独还4万元钱的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甲乙两个被告人,其中一个人可能被判死刑,可能被判3年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云律目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