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犯人为什么不判死刑 (一)

素媛案犯人为什么不判死刑

最佳答案素媛案犯人未判死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凶犯不断申请重新审判或减刑:凶犯一口咬定自己酒后意识不清,并非主观犯罪,这使得他在法律程序中有机会申请重新审判或减刑。法院在评估其陈述后,可能认为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因此同意给予减刑。

韩国法律没有死刑:韩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死刑这一刑罚,因此即使凶犯的罪行极其严重,也无法被判处死刑。韩国法律对于此类严重犯罪的最高刑罚是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条文的限制:由于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凶犯在服满最高刑罚后,就不能再继续增加刑期。这意味着,即使民众和受害人对判决结果不满,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延长凶犯的刑期。

综上所述,素媛案犯人未判死刑的原因主要是凶犯不断申请重新审判或减刑、韩国法律没有死刑以及法律条文的限制。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凶犯最终未能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韩国为什么没有死刑 (二)

最佳答案韩国没有死刑。

韩国是否执行死刑是一个法律和社会政策的问题。韩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死刑,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一、国际压力的影响

韩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而国际社会普遍倾向于反对死刑。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并展示其在人权问题上的积极态度,韩国逐渐放弃了死刑制度。

二、社会观念和司法制度的转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司法制度的完善,韩国社会对死刑的看法逐渐发生变化。人们开始更加重视个人的生命权和尊重生命的原则,这也促使韩国政府逐步废除死刑。此外,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提高也为废除死刑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司法实践中的考量

韩国在废除死刑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其司法实践的因素。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韩国法律体系通过长期监禁和严格的监管措施来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此外,韩国法律体系也强调通过教育和改造囚犯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因此,虽然韩国没有死刑,但其法律体系仍然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综上所述,韩国之所以没有死刑,是受到国际压力的影响、社会观念和司法制度的转变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考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虽然韩国没有死刑,但其法律体系和社会制度仍然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社会问题,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韩国N号房18岁共犯被判15年,为何韩国没有死刑? (三)

最佳答案韩国没有死刑是因为韩国的人比较的少,如果还因为他们犯罪就杀了他们的话,韩国的人口是会急剧减少的,这是非常不利于他们国家发展的,所以就废除了死刑,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死刑是非常残酷的,对人的生命是构成伤害的,所以被废除了。但是最有信服力的说法是因为韩国是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上面的人犯法的话,他自己是不希望自己被杀的,所以他要废除死刑,能够让他脱离法律对于他的束缚。所以我觉得还是社会主义好!资本主义国家被人欺负都没人替你伸冤的。

其实韩国是有死刑的,不过是法律上有死刑制度,自从1997年12月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到今天没有执行过死刑了,相当于死刑是名存实亡,在世界上,韩国也被列为了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但是,这种没有死刑的制度,对于韩国犯罪是有极其大的影响的,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0年里,韩国的杀人率快速增加,平均每一年都有800人被送上法庭,而原因是因为杀人。有专家算了一下这个杀人犯增长了32%。

但是我觉得死刑还是有一定存在的必要的,就像韩国这个N号房事件是多么的丧心病狂,这种人真的是杀几百遍都不足为过的,这就是一场对于女性的侮辱,是人类所不能承受的,这样的侮辱女性的行为,这样的惨绝人寰,为什么不把领头人处以死刑了,这种人又有什么悔过之心呢?等他从牢房里出来你不能保证他不会干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虽然口头上说自己错了,但是,如果他有良心的话,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了。所以我认为韩国还是应该恢复死刑,因为只有死刑存在,他们才心存敬畏之心。

虽然我们说有报复心理不好,但是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他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钻法律的漏洞,逃脱惩罚,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杆秤,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所以我认为韩国是应该恢复死刑的,就像素媛案一样,那个罪犯现在出来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当初的那个小女孩该多么的害怕,害怕被报复,她心里的阴影该有多大,我真的不能想象。所以为什么要放任罪犯出来呢?这也会给社会带来灾难。

韩国法律中为什么没有死刑 (四)

最佳答案2013年3月25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第47次会议,确定了含有提高杀人罪量刑基准等内容的草案。草案规定,将因怨恨、家庭不和、财务关系等引起的“一般动机杀人”的基本量刑由9~13年提升至了10~16年;将报复杀人、盲目性杀人等“谴责动机杀人”的量刑标准由12~16年提升至了15~20年;将伴有性暴行、抢劫等的“重大犯罪结合杀人”的量刑标准由17~22年提升至了20年甚至无期徒刑;并杀害很多人的“极端轻视人命杀人”的量刑标准由22~27年提升至了23年甚至无期徒刑。量刑委员会表示,存在重判及轻判事由时的量刑标准也略有提高。

量刑标准中并没有提到死刑(사형)。那韩国到底有没有死刑呢?

其实虽然韩国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至今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增加了32%。

关于死刑存废论的意见

依据1990年Callup调查研究所的调查结果表明,韩国大约77%国民赞成死刑制度。不知是否因为这个原因,当时正在进行修改刑法的工作中,在表决死刑制度存留与否时,全体12名委员中以9对3的多数赞成保留死刑制度。

2001年10月30日,155名执政党和在野党国会议员向国会提出关于废除死刑的特别法案,使得死刑制度成为社会根本的论题,某之声直播了关于死刑废除的深夜论坛节目。在讨论进行中实施了收听收视者调查,结果是赞成票(69.5%)占绝对优势。这与国会定员过半数在废除提案上签名的情形相对比,是十分出人意料的结果。

2004年3月23日国家人权委员会委托Korea Data Network株式会社对100名国会议员、113名法官、138名检察官、105名律师、100名社会矫正事务委员会委员、55名医务官、250名舆论界人士、260名市民社会团体常任委员和1064名国民进行了关于死刑的社文调查,并发表了调查结果。据此调查结果表明34.1%的国民同意废除死刑制度。在调查对象中,57.7%的人认为“为了维持法的秩序应该保留死刑制度,但是在执行时应该慎重”,20.9%的人认为“虽然不是立即废除,但是总有一天应该废除”。对于死刑作为刑罚适合与否的调查中,51%的国民回答“何时与否不清楚”,对于执行了死刑是否可以解除被害者的怨恨的设问,有89.5%回答“否”。

2012年12月《法律新闻》创刊63年之际面向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16位委员进行了调查。新国家党7名委员都赞成执行死刑,进步正义党等在野党的6名委员不赞成执行死刑。

韩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最高量刑是:终身监禁,终身监禁不等于无期是不能出来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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