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是什么意思 (一)

代持股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个人代持股什么意思 中企业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以个人或个人公司名义代持境外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股份、物业或其他资产

问题二:股份带持人是什么意思 是股份代持吧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的真实出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够开展公司经营。所以,找别人代持股份。二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份。三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找别人代持股份。四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为股东,就私下出资请别人代持股份。

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要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的协议书。如果代持股协议书本身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协议会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在签订合同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是没有约束力的。这样对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就会产生如下的风险:

一是登记在

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但是,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权证和工商登记,如果此时上述文件记载的都是代持股人。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二是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不得不卷入这场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中来,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三是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的股东权利包括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一系列的权

利实际上都是由代持股人行使。显然,道德风险巨大。代持股人的转让股份的行为、质押股份的行为,真实出资人都很难控制。因此,即便公司发展前景很好,利益非常巨大,对自己不能实际控制的出资权利,还是不要参与。

四是对那些故意规避国家法律而产生的代持股行为,一旦有人以此为依据请求确认违法和无效,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巨大的风险。

问题三:代持股合法吗? 这种问题建议去去咨询相关的律师,比较靠谱。

问题四:帮人代持股代有什么风险 代持股没有半分风险,就是存在你手上而已。只要不代操作就好,这个就有风险了。

问题五:代持股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无直接法律依据,但我国还是保护隐名股,依据是合同法,因此保护力度川弱。另外,上市代持是不被允许的(行政规章)

问题六:代持股本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代持股之后,股东名册是否进行了变更?作为股东而言,只要完成了出资义务,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履行股东职责的话,不会有什么刑事法律风险;在公司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未以其他手段侵占公司财产 ,都不会有较大的民事法律风险。

若是你代为持股的实际持股方要求你做出一些对公司不利的决策,你可以拒绝的。

你所应当注意到是你们双方之间的关于代持股份的协议,一般是代持股双方因为履行代理协议产生纠纷。

问题七:代持股的虚拟股东是怎么回事 所谓虚拟股东,是指公司股东没有达到法定的人数,而采取虚拟的方法使股东人数达到法律对其最低人数的要求。当前普遍存在的虚拟股东现象有:

第一,名为多人投资,实际为一人出资,形成实质的一人公司,如在股东全部为家庭成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存在虚拟股东的现象;

第二,名为中外合资,实际全部由中方投资,外方分文未出,行为人虚构的目的是为了骗取优惠待遇,从而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可能对债权人形成损害;

第三,是股东之间所持股份比例严重失调,极不相称,也容易发生虚拟股东现象。

虚拟股东是以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人作为公司股东的,因此,不应当确认虚拟股东有合法的股东资格。

问题八:请问上市公司是否允许代持股 不可以,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不能代持,不能转让

问题九:出现代持股中的名义股东欺诈行为,如何行使实际股东的权利 股权代持本身就具有风险,被代持人可书面告知公司其他股东代持关系,并通知代持人解除代持协议,且办理股东变更和工商登记。

问题十:给别人代持股当法人,现在公司要贷款.会有什么风险 法人代表风险如下: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或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亲戚用我名义买房 (二)

一,以后你再买房子为第二套房,首付由30%提高到70%。(云南昆明是这样,看楼上解答好像有的地方是60%)

二,首套房利率在有些时候是有优惠的,二套房则提高10%。

三,如果他们在还贷过程中延迟还款,就是手头紧了没有按时还后来补上了之类的,则这个信用污点记录在你头上,则你可能因此贷不了款。

四,万一房市崩了,比如他们付了30%首付之后跌了50%于是放弃房子,则银行将拍卖房子用来支付贷款,不足部分由你来继续还。当然你老婆姐夫可能会帮你还的。

上面算的数字不一定精确,因为各个银行贷款政策并不一样,很多地方资料可作假,个人信用污点可以有办法消除,不过都是要付钱的。为你的风险。

因为是亲戚,不答应又似乎很抹不开面子,答应了风险和成本都要承担。看你怎么选了。

深圳24小时内连发三则重磅楼市信息 (三)

深圳24小时内连续发布了三则重要楼市消息。

昨日(8月6日)晚间,深圳交易集团突发公告中止出让第二批集中供地,涉及22宗地块,起拍总金额约421.98亿元。

今日(8月7日)下午,深圳官方通报备受关注的“深房理”案件最新情况,称调查处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与该阶段性进展一共发布的还有深圳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情况通报,称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对于此次阶段性进展的情况通报,深房理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没关注,我这段时间不上网,现在我什么也不方便说,都以政府公告为准。

深房理当事人回应:“没关注,不上网”

“深房理”在新浪微博上认证为“房产专家”,其微博账号关注量达146万人,会员逾3000人。“深房理”公开宣扬“上班无用论”“人人皆可买房,直到财务自由”等吸引吸纳会员,向会员承诺房产升值收益,重点炒作深圳部分热点楼盘。

2021年4月初,网民公开举报“深房理”违法违规炒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深圳市住建局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立即成立联合调查处理工作组,迅速对举报反映的“深房理”问题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经过近4个月的调查,工作组表示经初步查实,“深房理”违背公序良俗,教唆会员以“假结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以资金互助的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保底,涉嫌非法集资。此外,还存在涉嫌骗取信贷资金、虚假广告宣传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从各部门调查结果来看,深圳银保监局组织银行开展全面排查和监管核查,已查明“深房理”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以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和消费贷等不同类别,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现已查明“深房理”案件中有119人参与房产代持或众筹,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3年内停止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租购公共住房及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深房理”会员中有44人持牌房地产中介人员,已采取停止网签权限、纳入行业黑名单等措施。

金融监管部门已梳理出协助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名单,将其列入银行限制合作名单。同时,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提供虚假申贷资料、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业内:8月预计还有各类新管控

“深房理”案件联合调查工作组表示,目前,调查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这一案件的查处并非只对深圳市场有影响,未来对热点一二线城市投机炒房者都会产生深远影响,也给各地查处类似炒房行为提供了更多可参考点。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检查结果从侧面反映了经营贷流入楼市的规模并不小,下一步对何种类型的房子可以用来抵押申请经营贷,以及经营贷从贷前审查到贷后资金流向要做穿透式监管。金融监管部门继续加强资金流向监管,重点是实体信贷资金会不会通过小贷机构流入房地产市场。

24小时内深圳连续发布三则楼市重要消息,向市场传递出什么样讯息?

李宇嘉分析认为,“深房理”事件的处置刚好与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撞在了一起,预计下一步深圳对楼市的整顿力度将非常大,控杠杆力度会全面强化,并延伸到开发行业。昨日22宗供地推迟出让,也有这方面因素。

“此次深圳发文有很强的信号意义,都体现了深圳调控没有放松的空间,进一步体现了今年下半年深圳严监管的政策导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政策也将进一步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尤其体现在土地市场、信贷市场、房屋交易秩序等领域。预计8月份深圳还会有各类新的管控,以进一步严打炒房等乱象,真正促进房屋交易、土地交易、金融交易等市场的稳定发展。

张波认为,相信查处“深房理”是个契机,预示着针对炒房者的打击力度会不断加大,通过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有效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通过严查来完善相关监管细则,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原标题:深圳24小时内连发三则重磅楼市信息 深房理当事人回应:没关注,不上网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房屋代持涉及骗取贷款罪。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