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也随之而来,其中帮信罪与掩隐罪成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两种罪名。那么,这两者之间到底如何区分呢?简单来说,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侧重于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而掩隐罪,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则重点在于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掩饰、隐瞒。二者在行为对象、发生阶段、主观明知内容及法定刑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 1、帮信罪与掩隐罪到底如何区分?
- 2、如何区分帮信罪与掩隐罪
- 3、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哪个严重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帮信罪与掩隐罪到底如何区分? (一)

最佳答案帮信罪与掩隐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明知的程度:
帮信罪:主观明知是一种概括性明知,即行为人只知对方可能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对被帮助对象的犯罪手段、性质等不明确。掩隐罪:主观明知既可能是概括性明知,也可能是具体性明知,即明知转移的是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但对于具体是什么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可以明知,也可以不明知。
犯罪对象:
帮信罪:犯罪对象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严重违法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对象是上游犯罪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掩隐罪:犯罪对象仅针对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赃款赃物,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
发生时间:
帮信罪: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过程中,包括事前明知、事中明知和事后明知。掩隐罪: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或者未遂但已阶段性终结之后,即明知是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而提供帮助,是“事后的明知”。
行为表现:
帮信罪:行为人出于获取报酬的动机参与,其直接目的是完成资金在网络犯罪行为人的账户和其他账户之间的支付结算,呈现一种被动状态。掩隐罪:行为人在明知支付结算的是网络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情况下,积极实施收集、提供“两卡”,并通过转账行为使得有关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不同账户之间转移。
行为方式:
帮信罪:主要表现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掩隐罪:需要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等行为,具体到“两卡”犯罪中,主要是指代为转账、套现取现,或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协助解冻等帮助行为。
综上所述,帮信罪与掩隐罪在明知程度、犯罪对象、发生时间、行为表现和行为方式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如何区分帮信罪与掩隐罪 (二)
最佳答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存在相似之处,但也并非全部竞合。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掩隐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网友咨询:
如何区分帮信罪与掩隐罪?
律师解答:
帮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明知的内容是他人实施了网络犯罪,但对他人的具体犯罪内容并不知情;但是掩隐罪明知的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对于资金的具体性质以及销赃的金额是明确知道的。帮信罪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通常为犯罪中的一环,为犯罪的实施提供帮助行为;但掩隐罪是事后的帮助行为,上游犯罪已经既遂,系事后的销赃行为。
律师补充:
在该类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到行为人对网络犯罪活动的“明知”程度,即行为人对所帮助之罪是概括性的认知,还是明知其参与的转账活动系帮助犯罪如诈骗、赌博等情况:如果只是单纯的把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上游犯罪分子,然后什么都没做过,那么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但是如果把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上游犯罪分子后,还应上游犯罪分子的要求,进行转账、刷脸、输入密码登录账户等主动型操作,那么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隐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哪个严重 (三)
最佳答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严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量刑是七年,而帮信罪最高量刑是三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主要有以下三个区别:
1、主观明知的程度和要求不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主观明知是,行为人清楚地知道上游属于犯罪行为,或者概括地认识到上游行为属于犯罪或者违法行为。而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只需要行为人知道上游行为极有可能是犯罪行为,或有罪特征的违法行为,并不要求行为人对上游犯罪具体犯罪行为明知。
2、两罪的犯罪状态不同。
行为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在上游犯罪之后,属于事后的帮助行为,应定为掩饰、隐瞒罪。若是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过程中,利用网络信息犯罪的辅助手段,促成了犯罪既遂,应当认定为帮信罪。
3、两罪的证明标准不同。
掩饰、隐瞒罪中对于行为人的涉案金额认定,需要以其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为前提,只需证明掩饰、隐瞒罪成立。而在帮信罪中,如果没有帮信的行为,那么上游犯罪无法成立,因此必须证明二者构成共同犯罪。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云律目网关于掩隐罪和帮信罪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