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富豪们的传奇故事激励着无数人。提到中国的10大富豪,其中有不少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不懈努力,从零开始,逐渐积累了巨额财富。这些富豪来自各行各业,从互联网到房地产,从食品饮料到新能源,他们的故事充满了挑战与机遇,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无限魅力。让我们一同探寻这些白手起家的富豪们的传奇经历。
中国10大富豪有多少个是白手起家的? (一)

优质回答在2012年的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上,中国大陆的前十大富豪中,仅有一个人的财富来源于继承,其余九位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的。
- 第86名:李彦宏,百度公司创始人,从事科技行业,资产10.2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113名:梁稳根,三一集团创始人,从事制造业,资产8.1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146名: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从事食品饮料行业,资产6.5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161名:何享健,美的集团创始人,从事制造业,资产6.2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173名:许家印,恒大集团创始人,从事房地产业,资产5.8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173名:刘永行,东方希望集团创始人,从事服务业,资产5.8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178名:吴亚军,龙湖地产创始人,从事房地产业,资产5.7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208名:马化腾,腾讯公司创始人,从事科技行业,资产4.7亿美元,白手起家。
- 第223名:杨惠妍,碧桂园创始人,从事房地产业,资产4.7亿美元,继承。
- 第232名:张近东,苏宁电器创始人,从事时装和零售业,资产4.5亿美元,白手起家。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死亡时谁可以进行继承? (二)
优质回答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继承权由子女的孩子所有,此时发生的是代位继承。原则上,若是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不管(外)孙子(女)是否直接由祖辈来抚养,此时都是可以代位继承本属于自己母亲或父亲的遗产的。
网友询问: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死亡时谁可以进行继承?
河南金霖源律师事务所孙建昌律师解答: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河南金霖源律师事务所孙建昌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独立地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这仅是例外。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并不以代为人是否有继承权为转移。依代位权说,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是基于其本身固有的权利,而是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因此被代位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一般不应发生代位继承。我国现行法采代位权说。依现行法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不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对代位继承权应以采固有权说为宜,被代为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应影响代为人的代为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孙建昌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孙建昌律师简介
执行主任律师,曾被聘为郑州电视台《郑州大民生》栏目特约律师,代理大量民商事案件,任多家公司和个人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各类合同和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算继承吗 (三)
优质回答摘要:
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并不等同于继承。继承是在产权人去世后,根据法律规定或遗嘱进行的产权转移过程。而加名则是在产权人健在时,通过法律手续使子女成为共有权人的过程。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将子女的名字加入房产证是一种产权共有的形式,这通常意味着父母与子女共同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这个过程在法律上被称为“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这样做有几个潜在的好处:
1. 规避过户税费:通过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可以避免将来通过继承、赠予或买卖等方式过户时可能产生的较高税费。
2. 规避家庭破产风险:如果家庭面临破产风险,房产共有可以作为一种资产保护措施。
3. 简化继承过程:当父母去世后,如果房产证上已经有子女的名字,那么继承过程可能会更加简化,因为房产已经部分属于子女。
律师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要在房产证上去掉子女的名字,这通常会被视为买卖交易,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如契税等。
佳木斯快乐舞步健身操创编过程 (四)
优质回答初次接触佳木斯快乐舞步健身操的人可能会将其误认为僵尸舞,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揉合了舞蹈元素的体操,正式名称由佳木斯市体育总会副秘书长于继成老师创编,其名称源于佳木斯市。不同于国家广播体操,快乐舞步的显著特点在于强烈的韵律感,每节动作间有近一秒的停顿,使集体操显得整齐划一,个人参与感强烈,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群参与。 于继成老师本人曾是佳木斯市十三中的体育老师和法院工作人员,他长期关注并研究佳木斯沿江公园的群众体育活动。快乐舞步不仅是健身运动,更是一种文化象征,它在佳木斯成为了最受欢迎的饭后运动,群体间的鼓励激发了持久的热情,成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
这套健身操的诞生源于于继承的个人经历,他为了恢复健康和陪伴老伴,创造了这套行进间的有氧操。起初,音乐是口哨伴奏,后来引入民族音乐,赋予了舞步欢快的节奏。于继承本人也因此受益匪浅,从93公斤减至63公斤,心脏病症状也得到改善,他成为了健身达人的典范。 2010年,快乐舞步健身操在黑龙江省运动会中被命名为“佳木斯快乐舞步”,并在开幕式上以豪华阵容亮相,随后被政府推广至机关干部。一首歌谣描绘了舞步的魅力:“江畔劲舞健身操,绿水彩装舞乐飘。”快乐舞步在佳木斯和全省范围内迅速流行,尤其受到中老年人的热烈欢迎。
2012年,佳木斯推出第五套快乐舞步,这源于于继成老师对原有操法的不断改进和专家的编研工作,这套新的舞步进一步提升了健身效果,深受大众喜爱。
扩展资料
“佳木斯快乐舞步健身操”是融合了体育、舞蹈、健美操等多种运动形式,融入流行歌曲等现代时尚元素、追求人体健康与美的运动项目,是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退休干部于继承发明的一套健身体操。它是一种行进间的有氧健身操,特别适合于中老年人演练。2008年一推出,就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普及性极强。它是一种徒手体操,不用器械,只要有限的场地就可以开展。人们通过锻炼,达到改善体质、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塑造体型、控制体重的目的,同时收到愉悦精神、陶冶情操的效果。
对于于继承,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