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防卫过当

防卫、防卫过当

### 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司法界定与实践应用

防卫

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措施,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对象、防卫时间以及防卫限度。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防卫起因要求不法侵害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不能是推测或臆测的。防卫对象应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不能对第三者实施防卫。防卫时间则要求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至于防卫限度,则是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的关键分界线,它要求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明确了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即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同时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防卫过当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其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以及双方力量对比和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进行判断。而“造成重大损害”则通常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防卫过当的法律性质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一定的争议。责任减少说认为,防卫过当虽然具有违法性,但由于是在紧急状态下实施的,防卫人受到不法侵害者的心理压迫,因此其责任应有所减轻。而违法责任减少说则认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不仅违法性减少了,而且责任也减少了,这是刑罚减免的根据。在实践中,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往往十分微妙。一方面,正当防卫是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鼓励;另一方面,防卫过当则可能对不法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云律目网希望防卫、防卫过当,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