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么办离婚手续

深圳怎么办离婚手续

### 深圳怎么办离婚手续全面解析

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备相应的材料。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居民,只要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在深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以下是对深圳办理离婚手续的详细解析。

一、申请条件与管辖权限

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以在深圳市11个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即双方需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此外,男女双方需自愿离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需协商一致。

二、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需准备以下材料:1. 有效证件:双方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若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若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则至少一方需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2. 结婚证:双方需提供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原件。3.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并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以确保其法律效力。4. 照片:双方需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办理流程

深圳的离婚登记办理流程主要包括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冷静期、审查以及登记发证等步骤。1. 提出申请:夫妻双方需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所有所需材料。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则予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需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5. 登记发证:若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双方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四、注意事项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条款,并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特别是涉及房产过户的,必须约定具体过户时间。2. 冷静期的规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且冷静期内新增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 时间限制: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办理。4. 网上预约:为方便市民,深圳市民政局提供了网上预约服务。市民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址: [https://www.gdhy.gov.cn/](https://www.gdhy.gov.cn/))或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预约。预约需提前一天,可约15天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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