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婚前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婚后由男方父母还房贷,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
- 2、婚后买房女方父母付的首付,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 3、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 4、婚后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5、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婚后由男方父母还房贷,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 (一)
答房子分配给男方。根据《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后买房女方父母付的首付,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二)
答要分割房产,首先要确定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那是不能分割的,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此套房产。
怎样确定的房产性质?
1、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下,一般就认为共有财产了,两个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但是,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在房管部门登记时,双方没有对该套房产约定过确定的比例,比如:男方60%,女方40%,那这套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双方一人一半;
2、看时间和出资。如果这套房产是婚前已经有的,也就是说,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已经拥有的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那这套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如果这套房产是婚后买的,而且出资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无论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还是双方共同的名下,这套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
如果这套房产是婚后买的,但是出资是女方父母的,女方父母出了首付,而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套房产就是属于夫妻共有的了,视为女方父母对于小两口的赠与,在离婚时,男方和女方均有权分割的。
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三)
答法律分析:房产如何分割具体还得分情况看待,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个人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全款个人买房的,属于个人财产,无权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法释》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
答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即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首付部分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作为共同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因此,婚后买房无论是全款买房或是贷款买房,如果有双方的名字,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依法应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五)
答妻感情破裂之外双方可以离婚,目前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时要协商好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好后双方就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于共同房产,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以下三种: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针对不同的财产,具体分割方法为:
①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归各自所有。如双方所分得的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一方以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或以相应的价金作为补偿;
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考虑财产、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③对双方都愿意取得共有物、支付对方补偿款的,必要时可采取竞价的方式解决;
④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共同财产。对投资性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及独资企业财产的分割可按《解释(二)》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其他例外情形的,可将共同财产予以均等分割。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离婚必须由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进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去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时首先需要确认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肯定其夫妻身份的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则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当按照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基于上述考虑,《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在民事法律中,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必须体现自愿原则。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自愿”的基础。双方自愿离婚,强调的是双方各自的离婚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
(3)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也就是说对男女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的一切问题,都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作出了合理、有切实保障的安排。双方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当对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及给付期限、给付方式,乃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问题达成协议。
(4)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时还要求在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离婚后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给予的经济帮助,对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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