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一)

夫妻离婚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最佳答案夫妻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并按约定履行即可;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具体如下: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两周岁未成年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收入、能提供良好教育医疗条件等,会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未获得抚养权一方享有法定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直接抚养方拒绝协助行使探视权,未获抚养权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时间。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而非子女。同时,若探视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经法院判决可中止探视,待不利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探视。并且,未获抚养权一方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如何判定 (二)

最佳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案件中法院如何判定孩子抚养权 (三)

最佳答案关于离婚诉讼案件中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通常会本着对子女最佳利益保护的立场进行裁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当父母因婚姻关系破裂而选择离异之际,对于那些尚未满两周岁的幼儿,他们多半会被赋予由母亲直接照顾和抚育的权利;

然而,若子女年龄已超出两岁者,法院将会根据父母双方的诸多具体事实情况,以考虑何者更能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衡量标准,进行综合考量后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至于已经年满八岁的孩子,在最终决定谁来抚养他们时,必须充分尊重大多数这类孩子所表达出的真实意愿。

倒插门离婚子女归属问题 (四)

最佳答案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规定由父母均可取得,并依此进行分配。

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建议诉诸法律。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为准绳,兼顾双方法律责任与实际抚养情况而定。

若某一方能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法院通常会将子女判给该方。

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每月支付抚养费用,标准为月收入的20%-30%。

同时,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法律条款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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