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许多家庭而言,是一段情感历程的结束,但也是新生活开始的契机。然而,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当离婚判决尘埃落定,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是否就此失去了争取抚养权的机会呢?事实上,离婚后,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如直接抚养方因重病或伤残无力抚养、未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等,另一方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1、离婚以后还能再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 2、离婚几年,孩子满八岁,孩子想要跟妈妈生活,能在要回扶养权吗?
- 3、女方带着一个孩子离婚又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再离婚能争夺抚养权吗?
- 4、离婚后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离婚以后还能再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一)

优质回答离婚后,若符合特定条件,便可提出诉讼请求更改孩子抚养权。此类条件包括: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且无法继续抚养;
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且存在虐待行为,或者其同子女共处使得子女身心健康受损;
子女年满八岁,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亦具备抚养能力等。在提起诉讼时,您需带上相应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表明您更具抚养优势等。法院将依据子女利益及双方具体情况做出综合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建议您在诉讼前慎重考虑个人状况与孩子实际需求。
离婚几年,孩子满八岁,孩子想要跟妈妈生活,能在要回扶养权吗? (二)
优质回答您好,建议您先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通过协议约定变更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果您的孩子已满八岁,愿意跟您生活,且您个人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体现您“抚养能力”的情形,法院将根据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女方带着一个孩子离婚又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再离婚能争夺抚养权吗? (三)
优质回答1. 如果再次离婚,女方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生活,而超过两周岁则可以双方协商决定。
2. 在这个案例中,女方带着一个孩子离婚后再婚,并且又生了一个孩子。如果再离婚,女方能否争取到抚养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3. 由于女方已经有抚养一个孩子的经验,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考虑这一点。然而,如果男方也争夺抚养权,并且能够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女方可能无法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4. 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决定应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女方在争取抚养权时,需要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时间精力来照顾孩子。如果女方无法证明这一点,即使她强烈希望将孩子留在身边,也可能难以成功争取到抚养权。
5. 另外,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改变对其成长的影响。如果孩子已经习惯了和母亲一起生活,突然改变可能会对他们的成长不利。因此,女方需要证明改变孩子的生活习惯是为了他们的最佳利益。
6. 最后,尽管女方可能希望将孩子留在身边,但法律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倾向于考虑没有孩子的那一方。这意味着,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女方可能会失去抚养权。
离婚后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四)
优质回答离婚后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离婚后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云律目网关于离婚以后再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吗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