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一儿一个老人一切儿子承担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

优质回答三女一儿一个老人的情况下,即使一切由儿子承担,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1.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且不受男女差别的影响。因此,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当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2. 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
老人有权自主分配自己的遗产,但这并不影响子女的赡养义务。即使老人将大部分或全部财产分配给了某个子女,其他子女仍然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如果老人与子女之间签订了关于赡养和财产分配的协议,该协议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且不能违背子女的赡养义务。如果协议内容存在争议或不明确,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实际执行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由某个子女(如儿子)主要承担赡养责任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子女(如女儿)就可以完全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老人需要额外的照顾或经济支持,其他子女也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提供相应的帮助。
4. 建议: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存在分歧或矛盾,建议通过沟通、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夫妻间有赡养义务吗 (二)
优质回答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义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有平等的清偿共同债务的义务。
夫妻享有哪些权利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性行为是义务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间有性的义务,即夫妻性行为是义务。
夫妻间有赡养义务吗
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与当事人感情的好坏没有关系。
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的履行存在严格区别。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不得以约定的形式改变它。
夫妻间的扶养即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同于国家扶助、社会扶助,后者的权利义务是单向的。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
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扶养的一方陷入生活无着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亦不能免除其扶养义务的承担。
夫妻之间有没有隐私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而夫妻是属于自然人,所以夫妻之间享有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夫妻之间有一方出轨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官判离婚的时候,原则上是共同分割财产。但因出轨为违反了婚姻法的忠诚义务而导致离婚的,可以向对方索要离婚赔偿。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之间有互相赡养的义务吗? (三)
优质回答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
一、夫妻之间有互相赡养的义务吗
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
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在我国,夫妻间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
主要有以下两种扶养方式:
1、直接扶养。直接抚养就是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在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方也必须帮助医治和维持其生活;
2、间接扶养。间接抚养就是夫妻不居一处,扶养义务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扶养费或给付实物,定期不定期帮助体力劳动和给予精神上的慰藉。间接扶养往往受扶养义务人的扶养能力限制,易产生纠纷。因此,夫妻间扶养应以直接扶养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二、法定的夫妻义务有哪些
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包括:
第一、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第二、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第四、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第五、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是一起生活的,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有足够的经济条件许可就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哪怕降低自己的生活标准。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做好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半路夫妻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四)
优质回答半路夫妻继子女有赡养义务。
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综上所述,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云律目网希望三女一儿一个老人一切儿子承担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