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在外地工作生活的情侣来说,结婚证的领取一直是个关注的问题。那么,外地人能在东莞领结婚证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新的政策,广东省作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之一,已经允许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在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情况下,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东莞,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积极响应这一政策,为外地情侣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

外地人能在东莞领结婚证吗 (一)

外地人能在东莞领结婚证吗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结婚证可以在外地办理,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持的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等。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外地人在东莞领结婚证 (二)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外地人不可以在本地领结婚证,除非男女有一方是本地的。结婚证必须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外地人在东莞哪里可以办理离婚 (三)

最佳答案可以在东莞市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在办理离婚时,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进行申请,并且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在填写申请书时,需要如实填写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原因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此外,还需要提供双方的近期免冠照片。

办理离婚时,除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填写申请书外,还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在东莞办理离婚时,如果双方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或者存在其他争议,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此时,需要前往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总的来说,外地人在东莞办理离婚需要了解相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费用。同时,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

外地人在东莞办理离婚可以选择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婚姻登记处或者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办理,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云律目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登记结婚需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