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一)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对女方并无不利之处,反而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保障和尊重。以下是对此观点的详细阐述:

夫妻平等原则: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这一原则从根本上保障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平等地位。

对女性特殊时期的保护:

法律特别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有效保护了女性在生育和恢复期间的权益,避免了因男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而给女方带来的身心伤害。

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公平性: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一规定确保了女性在离婚时能够公平地分割共同财产,保障了其经济权益。

尊重女性意愿:

新《婚姻法》强调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体现了对女性婚姻自主权的尊重。女性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涉。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在多个方面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保障和尊重,并未对女性造成任何不利。相反,它有助于构建更加平等、和谐的婚姻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影响 (二)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对女性的影响如下:

1、夫妻平等:新婚姻法体现了夫妻之间的完全平等,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2、自愿原则: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的完全自愿,不得有任何强迫;

3、家庭成员选择: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反之亦然。

新婚姻法的权益保障:

1、婚姻自由权的强化: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保障了女性自主选择配偶的权利;

2、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在离婚时,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公平的指导,保护了女性在婚姻中的经济权益;

3、家庭暴力的防治:新法律增强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对女性受害者的权益提供了更强的法律支持;

4、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规定: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保障了女性在离婚后与子女关系的合法权益;

5、反对重婚和婚姻欺诈:新法律对重婚和婚姻欺诈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法律制裁,保护了女性不受这类行为的伤害。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对女性产生了深远影响,确立了夫妻关系中的平等原则,强调了婚姻的自愿性,并赋予女性在婚后选择家庭成员身份的自主权,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保障了女性的权益,促进了性别平等和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新婚姻法颁布之后,为何会出现新婚姻法不保护女性的说法? (三)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实施后,有关女性受到更多限制的讨论不绝于耳。究竟为什么新婚姻法会被认为不保护女性?这种看法主要源于法律的具体条文。公众对这些条文的解读引发了这样的讨论。当然,这种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亦不无偏颇。在社会进步的同时,女性似乎越来越陷入困境,一方面要外出工作养家糊口,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家庭责任。因此,许多女性呼吁在婚姻法中更多地考虑性别因素,给予女性更多关照。然而,新婚姻法的出台似乎并未充分满足这些期待。让我们探讨一下,为何有人认为新婚姻法不保护女性,以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1. 婚前个人全款购房的房产分割问题: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前房产是一方全款购买,婚后即使房产增值,离婚时也不必分割给另一方。许多女性认为,这一条款意味着在离婚时,如果房产属于男方且是婚前购买,女性可能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2.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财产归属:当前趋势下,父母为孩子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根据新婚姻法,如果房产是父母在婚后资助购买,该房产仍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被解读为偏向男性,引发女性质疑新婚姻法的初衷。

尽管如此,我们也应从更全面的角度审视问题。例如,女性也可能出资购房,或者女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在这些情况下,新婚姻法是否也在保护女性的权益呢?因此,在评价新婚姻法时,我们不能仅从一个角度出发。可以理解公众对新婚姻法保护女性不足的担忧,但从整体来看,新婚姻法的出台旨在更有力地维护婚姻双方的权益。

新婚姻法对女生的好处 (四)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对女性的权益保障有哪些积极影响?同时,这些法律变动给女性带来了哪些启示?以下是详细解读。

**一、新婚姻法对女性的积极影响**

1. 新婚姻法明确指出,法律旨在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在婚姻法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为妇女权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情形,且法院调解无效,将准许离婚。这一规定为受苦的女性提供了脱离苦海的途径。

**二、新婚姻法给女性的启示**

1. 经济独立至关重要。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表明,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产及其增值部分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女性应努力实现经济独立,以确保在婚姻中保持话语权,并在离婚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财产分割。

2. 法律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面对家暴或虐待等行为,女性应学会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影响深远,了解其规定和带来的启示对女性来说至关重要。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自我权益的保护,女性可以在婚姻中实现更好的自我价值和生活质量。

新婚姻法对女人有何影响? (五)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是间接的不承认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和对生育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和职业生涯的牺牲。

新婚姻法逼迫女人要提前考虑:如果没有了这个家,女人将一无所有,女人的付出将付之东流,女人的牺牲将不值一提,那么,以后万一男人出轨,或者真的过不下去了,女人需要离婚时,女人就需要你将来的生存问题。

新婚姻法让所有女人在没结婚之前就要想好要不要结婚,如果婚姻不如意面临离婚时,你能不能承受你付出了 情感 和青春之后,将一无所得。也就是说,青春没有了,二婚,没有多少个人财产,没有房子。

新婚姻法让所有女人在没生孩子之前就想好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的问题,生孩子会让女人身体受到伤害,孩子需要妈妈付出巨大的精力,职业生涯受到影响较为严重。生不生?生几个?你要想好当你离婚的时候,你能独立抚养几个孩子+你自己?

新婚姻法的初衷是打击小三,可小三这个问题大部分责任在于那个已婚而出轨的男人,因为他已婚,需要对婚姻忠诚,他婚内出轨已然犯错,而新婚姻法却从女人下狠手,完全忽略男人出轨的责任。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新婚姻法是什么样的一群人制订出来的。

每个女人都希望能纯粹地谈场恋爱,然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在谈恋爱的时候就功利地考虑:这婚我能不能结?如果这个男人是人渣我该如何逃离婚姻而不让自己受到伤害?如果有了孩子我该不该要孩子?要了孩子我和孩子们该如何生存?

这个婚姻法助长了男人对家庭的不负责,让男人犯了错误以后受到惩罚的却是女人。新婚姻法让为家庭付出巨大的女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感,应有的法律保护,反而倍受打击。

新婚姻法想让女人独立,脱离家庭,个个做女强人,就不要用贤妻良母的条条框框来评断一个女人的好坏,不要把生育任务强加于女人身上,而是让她们在职场上与男人一决高下。如果想要让女人回归家庭,让她们牺牲个人的各种利益,让她们去生孩子,就要给她们安全环境和生存空间上的法律保障,不要让她们在这些问题上那么焦虑。

著名学者胡适曾说过有这样一句话:“你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

现在的婚姻法对女人是很不利的,所以女人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一但面临离婚的时候,女人是非常被动的,财产、孩子,什么都不会是你的。

这是新婚姻法财产和子女的分配:

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归纳的更加复杂

(1)婚前男方出首付或全额买房,女方很难分到房产

凡是结婚前男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是阿猫阿狗的名字,都跟你(女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既然男方全款买房,女方没分,那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女方总可以分得部分房产吧!错!你忽略了一个本子,那就是不动产登记证书。如婚前男方出首付,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男方名下,即使婚后双方出钱还房贷,你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2)双方出资买房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3)即使是婚后买房,房产也不完全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1、 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2、 两边用一起产业以爸爸妈妈名义买房,产权挂号在一方爸爸妈妈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归于爸爸妈妈,离婚时不归于夫妻产业,不能切割,只能依照出资状况,算作债务要求归还出资额。

(4)以下状况为婚后买房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的景象:

1、 由两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依照各自爸爸妈妈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两边没有清晰约好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姓名,都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

3、 两边结婚时由一方爸爸妈妈付出首期款置办的房产,婚后夫妻一起交给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子装修所付出的相关费用都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能够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切割,至于一方爸爸妈妈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其时的具体约好来处理。

(5)继承与获赠财产归属大不同

按照相关规定,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若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则默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四、在新婚姻法中抚养权的问题也做出了很多新的规定,在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方面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 健康 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制谈男女平等,婚前财产男归男,女归女。

民俗续重男轻女,父母财产传男多,传女少!

做女人太难了,从娘家分不到财产,从婆家也分不到财产。也许有女人硬气地说:“姐我谁都不靠,娘家婆家都不靠,靠自己赚钱。”对不起!泼一盆冷水,你要生孩子带孩子教育孩子,你的时间你的精力,不允许你有机会比男人更容易安身立命!

女人被逼得无立足之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婚姻,让自己有时间有精力学习、工作,从而经济有保障。

女人离女汉子进了一步!

照例审题

新婚姻法对女人有何影响?

这里要解释一下“新婚姻法”婚姻法是中国建国以后的第一部法律,1950年5月1日实施,对于所说的“新婚姻法”不过是2011年最高法对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

所以2018年没有新婚姻法!

现今所使用的婚姻法是2001年颁布生效的婚姻法,这部法跟前面几部最大的区别是取消了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就是不管你有任何形式的同居,只要没领证,都不被法律保护。2001年12月颁布了第一部与婚姻法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了在裁决中更好的依照法律。

03年12月最高法又出台了第二部有关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包括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父母方在子女婚前婚后因为购房的出资行为,如果不明确,就视为赠与双方。”

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被很多人认为是新的婚姻法,其实不是,解释中的第七条:父母一方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不属共同财产。

看到这儿是不是觉得司法二和司法三的解释有矛盾?

一个说属于双方的?一个又说不属于?

这里要做个区分,解释二当中说的属于全款出资,解释三当中说的是部分出资,再看一下时间线,03年到11年,8年的时间,房价涨了十倍。2011年的时候大部分的房屋基本是首付,2003年基本都是全款。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两条司法解释不一样的地方。

所以对于女人来说,想要得到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名字写双方,以前想要靠一纸证书得到房子的的办法,行不通了。至于那些想当全职太太的来说,也越来越不靠谱了,毕竟你除了母亲这个角色,谁都可以替代,女人还是要自主和独立,不然会很没有安全感,假如十年以后离婚了,你失去了男人,会连房子都失去。

司法解释中的逻辑就是这样的,谁买的,还给谁,付出了多少,按照比例还给你多少,所以,到了今天还想用不劳而获的思维去做事儿的人,注定是黄粱一梦,也就会影响到现代女性的选择跟重心,她们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职场而不是家庭,认为命运只有握在自己手里才有发言权,基于安全感的情况下,会与男性争抢更多的 社会 地位和资源,面对双重压力下的女性,选择不婚不育,或者晚婚晚育的可能性会增多。

回答完毕。

无量天尊。

如果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否认技术投资肯定是不对的。但中国的婚姻法不对的又何止这点?

只要一天在婚姻法和其相关解释上,彩礼和嫁妆不对等,一天婚姻法就是男女不平等的。

从一个长远的角度来讲,让女性认识到自己在原生家庭应该是平等的,也算是个意外之喜。

但是,就好像计划生育不是为了提高女性地位,但实际提高了女性地位一样。新婚姻法也有类似的作用。

新婚姻法最大的不同在于房产问题,再多的规定也指向一个方向:谁出的钱,房子就是谁的。这里面对于还贷部分是否分享升值利益是有不同解读的,但基本是这个原则。

那很简单,女性可以问父母要啊!同样的儿女,有一份首付,各切一半,女儿付半套,儿子付半套,让儿女的另一半再付半套,不是很合理吗?

女性在原生家庭凭什么没有分享利益的位置?父母穷,一无所有,那接受事实自己努力,父母有,但分配不均,难道是应该的吗?赡养义务可没有婚姻法这么男女不平等吧?

如果坦然接受了原生家庭的不平等,那又凭什么在婚姻里问别的家庭要平等呢?不是双标吗?

所以,要么承认自己低人一等,试试看会不会到四五十岁,孩子上了大学,就落如没有钱没有房没有工作没有养老金没有婚姻的境地。要么,在婚姻开始前先从原生家庭争取。

少扯什么自己努力,中国几个男人自己努力的买的房子?

至于婚姻法,刚才说了,只要一天彩礼嫁妆没有落到平等的位置子,婚姻法就是男女不平等的。一部男女不平等的婚姻法,你指望能保护你什么?

出一半房子的首付?扯淡。

这笔钱去买一个小房子,不管是远郊房,还是市区里三五平米无法居住的学区房,都行,反正能收租金,好脱手的最好。可以应对婚后产生的大部分问题,除了婚姻续存期间不要脱手,没啥毛病。

至于男方只有一半的首付,那也买个小房子好了,能住就住,不能住的。两套房子往外一租,拿两套房的租金租个大点的不一样过日子?

顺便说一下彩礼这玩意,关于彩礼在几种条件下可退的这个真不是新婚姻法的锅。好多年了呢!这事也很容易破解,保留婚后所有开销的票据。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是不用退还的。

恩格斯讲,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卖淫。

咱们是讲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所以,把婚姻法往恩格斯路子上面导也没有什么。什么经济协作,什么共同 育儿 ,都是卖淫啊,亲!

但是,隔绝了经济协作,女性不得不向原生家庭索取权利,但索取到权利以后呢?女性自己有钱了,有房了,亲妈也带孩子了,要老公干嘛呢?

男人的婚姻和孩子本来就是用钱买来的,你不想花钱,想要免费的?靠爱情啊?那用啥来表达你的爱情?抢孩子冠姓权吗?呵呵

有些女人辛苦一辈子捞不到任何好处,就连生活也得不到保障,想要保留财产为自己和孩子,你就得懂得如何做做准备。意思自治优于法律,你可以签订婚前协议,考虑一下婚姻中的隐患,防止对方谋害自己!

刚看到一个新闻报道,图片给你们,剩下的自己留心眼吧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解读新婚姻法,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