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上海地区申请经适房政策及法规 (一)

答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经适房的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接下来的审核,将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其中,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查,住房状况由房屋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核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这也就是第二次公示。接下来,将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住房保障机构根据房源类型和轮候次序,分期分批通过摇号等方式组织申请户购买或者租赁经适房。条件: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法法律知识: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三章 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 (二)
答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需有法定的亲属关系,常住户口在规定年限内且户口所在地符合要求;住房面积、可支配收入和财产需低于政府规定的限额;申请前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可能还会设定其他条件。单身人士申请:需满足户口年限、年龄、民事行为能力、住房面积、收入财产限额以及无住房交易记录等条件。具体条件由市政府确定并公开。
申请流程:
家庭申请:全体成员为申请人,需由一名代表提交相关资料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单身人士申请:为直接申请人,需提供个人资料并同意公示核查结果。
审核与轮候:
包括审核流程、轮候名册建立、供应标准、供应程序等,确保流程的公平公正。
购房与租赁:
购房:享有购房贷款和税收优惠,购买后房地产登记会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的有限产权和使用限制。租赁:承租人需按照合同支付租金,且租户可申请将租赁转化为购买。
其他规定: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同时享受廉租住房,需在入住后停止发放租金补贴并收回配租房屋。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三)
答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是上海第一批由市级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确定位于徐汇华泾地区和杨浦新江湾城。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四大条件: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2.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4.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上海公租房房型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租赁总年限暂定一般不超过5年。公租房的租户只需支付租金,不需要纳物业费,因此,公租房的租金略低于市场租金。《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中公开的准入标准主要包括:1.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并且在申请区5年;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是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4.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的行为。另外,年龄在30岁的单身人士,只要符合前面四项条件,也可以单独提出申请。2011年3月2日,上海市政府对外宣布了上海实时的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实时的标准是,3人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00元(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还要求申请人拥有上海户口7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最近5年没有进行房屋买卖。上海经济适用房单价在5200元到8500元不等。户型分为45平方米一居、60至65平方米两居及75平方米三居,其中二居房源占总房源70%左右。在产权上,上海经济适用房采取共有产权机制。目前,经济适用房申请方案导致出现了“能买的买不起,买得起的不能买”的两难僵局。2011年08月中,上海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100元的上限放宽至1600元。且已在试行“先租后售”的政策。关于廉租房,最早的规定如下: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廉租房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四)
答廉租房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廉租房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廉租房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申请廉租房可到当地房管局去申请。
拓展内容:
一、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
(二)腾退的公有住房;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拓展:廉租房制度
问题:什么是廉租房制度?廉租房制度是什么意思?
我国早在1998年就提出了建立廉租房的社会保障体系构想。1999年建设部出台《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提出由政府实施住房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XX年3月我国在《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并正式颁布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目前,包括上海、北京、广州等在内的多个城市的廉租房制度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出台了适合各地情况的.廉租房管理试行办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廉租房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中的进展仍然较为缓慢。
廉租房制度,是指政府(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保障的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即对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保证其住房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目的是,构建面向住房弱势群体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廉租房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供应对象明确。廉租房制度是具有选择性的社会政策,属于社会救济型福利,其保障特点是范围窄、标准低。只有符合各地方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才可以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
2、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其中,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先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再由其到市场上去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则是指产权单位按照规定,采取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的办法。
3、具有社会保障性特点,是政府主导性社会福利制度。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对保障对象和范围及享受标准作出规定,并建立合理的资金来源和筹集房源的渠道,同时,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4、廉租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
5、廉租住房制度是具有严格资格条件限制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公开公平的准入机制、轮候机制和退出机制。廉租房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从国际经验看,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形成了三种基本保障方式:
一是以英国、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直接建造公房的住房供应支持方式,即政府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提供运营资金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是以法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政府金融支持非营利机构建房的间接参与方法,即提供政府优惠贷款,实行贷款利息补贴的办法,支持非营利机构发展低租金、低成本住房;
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对买房者减税和租房者进行发放房租补贴的支持方式。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发放住房补贴,以帮助住房支付能力有限的低收入家庭能在住房市场上租到合适的住房。
国际经验也证明,由于各国在社会历史背景、城市化发展和各种政治社会力量具体形态等方面有差异,住房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差异。因此,绝大多数国家并不仅仅从社会因素考虑住房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也是各国决定住房保障方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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